第64章 无边荒漠萧萧下,取经人入荒漠
再走两个时辰,就在前方过夜了。”
呆呆少年姓张,名叫泉蛋,据说是因为家乡有一口温泉,水很烫,可以煮熟鸡蛋,便因此取名。
张泉蛋转身,扯着嗓子喊道,“都注意喽!”
“两个时辰之后,前面落脚!”
驼队缓缓地走动起来,在荒漠中走出一条蜿蜒的黑线。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骑着骆驼前行的,毕竟在荒漠中,一匹骆驼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一个人。
骆驼可以载货物,可以驮人,可以在沙暴来临的时候充当临时的庇护所。
而荒漠中的一条人命,有时不过是路途中的一具骸骨而已。
无人认识,也无人收拾。
王老大骑着骆驼走在最前面,张蛋牵着缰绳走着,脚下的黄沙很软,踩下去就能没过脚背,所以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否则就会陷进去。
荒漠之中,除了沙暴,吃人的还有流沙!
有时候看起来像一座山丘一般的沙子,一脚踩下去,连着骆驼和人都陷进去了。
越是挣扎,陷得越快。
你想伸手去抓住东西,手中只有一把黄沙而已。
如果没有救援,便只能随着黄沙一步步陷入流沙之中。
渐渐地被吞噬,然后消亡。
随即荒漠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仿佛从来没有人来过一般。
有经验的人才能分出哪座沙丘是可以走过的,而哪座沙丘又暗藏杀机。
王老大的目光向身后,这支驼队虽然是临时组成的,龙蛇混杂,不过目前为止,大部分还是听从指挥,没有出来闹事之人。
毕竟在这荒漠之中,大家是出来求生的,是来寻宝的,不是来找死的。
王老大的眼眸微眯,眉头便皱起来。
他看到靠后的队伍中,有一个身躯高大魁梧的大光头骑着一匹骆驼。
或许是大光头身体过于庞大,骆驼走起来有些吃力,脚踩入黄沙之中,陷得有点深。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的是这个大光头骑着马,悠哉游哉喝着酒,啃着囊,而一个女人在牵着缰绳,步履蹒跚地朝前走。
牛有道!
王老大认识这个大光头,据说是从长安城里出来的,以前是当和尚,后来弃佛从道。
只是光头上的戒疤一直消不掉,看起来还是像一个和尚。
一个酒肉和尚,一个无耻的和尚。
王老大只是在柳青身上稍作停留,便转过头去了。
作为领队,他并不是那么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哪怕作为男人有些看不过去,那就转过头不去看就是了。
这一趟走荒漠,他是来挣银子的,不是来多管闲事的。
尤其这种夫妻之间的事情,谁管谁倒霉。
王老大不管,不代表其他人不管。
武冲看着眼前的一个年轻人,挡在自己的骆驼前面。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长得一脸正气,腰间别着长剑,哪怕在荒漠中走了这么多天,这个年轻人的服饰依旧很干净整齐,连头发都梳得一丝不苟。
很显然,这个年轻人应当是出自名门正派的人。
“找事?”
武冲低头看向年轻人,多年的经验,让他能感受到年轻人眼眸中的忿忿之色。
年轻人虽然眼中有忿忿之色,依旧保持着良好的修养,“在下武当派第三代弟子王野。”
武冲摸了摸大光头,武当派还是有些来头的,“有事?”
王野毕竟还年轻,哪怕修养再好,遇到这么个和尚,说话这么冲,便有些忍受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