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夜游
竹里馆。
书桌上,宣纸铺陈。
沈良玉自笔架上取一支紫毫笔握于手中,缓缓在砚台中搅蘸,待笔尖兔毫润足了,凝神提笔落字:
用晦处明,安心适境。
写的虽是出世之语,然笔锋杀入纸间,铁画银钩,力达千钧。
疾风站在一旁看着。
公子……是想念梁洲时的日子了?
少年恃险若平地,独倚长剑凌清秋。
平津城虽好,但对于一个习惯了金戈铁马生活的少年将军而言,未免太过平淡憋闷。
沈良玉写完把笔放在一旁,静静地把这几个字又看了一遍。抬眸之际,不意瞥到桌角一幅字。
说这是幅字,未免有些奖掖抬举。
弯曲的字迹活像是鸭肠,落笔提顿又似是鸡爪挠成一般,大抵是写字之人不怎么会蘸墨运笔,写着写着,纸上就落了一团墨迹,把上下两个字涂蘸在一处,每个字只憋屈地露出一半样貌,如同猪身配了狗头,看上去滑稽怪异。
沈良玉先是一怔,旋即忍不住笑出声来:“疾风你看,这幅字怎么样?”
疾风:……
他还能觉得怎么样?这字……他根本就没看出来写的是个什么!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沈良玉念出声:“少年豪情,诗是好诗,字……亦不落俗套。”
说罢,忍不住又笑。
江沅这些日子常来竹里馆看书,她本就一身江湖侠气,读多了“武经冠冕”、“谈兵之祖”,不免豪气激昂,有时看得兴起,便也抓过笔来,胡乱涂抹一番。
这两句诗便是昨日她从书中抄的。抄完了,她就将字推在一边,埋头继续津津有味读那书中‘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的故事。
若是她知道今日沈良玉看了她的字笑成这样,怕是要捶胸顿足,悔不将这幅‘墨宝’早些撕碎了藏起来。
疾风挠挠头,心里还在纳闷,公子到底是怎么看出来这一团‘鸭肠’写的是什么的。
沈良玉止住笑,转头看看他:“疾风,你有妹妹么?”
疾风愣了一下,随即垂下眼帘,目光变得温和:“有。”
他有妹妹,也有弟弟。
当初家乡遭了旱灾,一家人生活无以为继。走投无路之时,他加入了大将军沈冲的虎贲营。他虽然年纪小,但很能吃苦,心里只念着若能立下战功,远在家乡的弟弟妹妹生活也能跟着好起来。
他打仗时从不退缩,人又忠诚可靠,很快便引起了沈冲的注意。见他与自己的儿子年纪相仿,沈冲便提拔他做了沈良玉的侍卫。
自那之后,他已然在沈良玉身边待了整整四年。
上次他告假回乡时,弟弟又长高了一头,快要到他的肩膀了,妹妹已经成了大姑娘,见了他竟是还有些羞涩。
时间过得真快啊。
疾风想起小时候兄妹三人在一起疯闹时的情形,又看看沈良玉手边那幅狗刨似的字,便也笑了:
“公子难得在平津久待,应是多花些时间陪陪小姐。”
言下之意,沈良玉身为武将,不知道何时又要被派驻何处,既然现在有机会和沈宛曈在一起,自是应当多花些时间陪伴手足至亲。
沈良玉沉默不语,把那幅字拿在手中兀自出神。
疾风觉得,公子定是把他的话听进去了。
这不,人晚饭后突然说要陪着小姐一道去世宁街走走。
世宁街是平津最繁华的大道,两旁商铺林立。这几日适逢皇帝寿诞,整条街几乎彻夜长明,热闹非凡。
“我想去世宁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