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冲破雷暴之法
馈赠。人们接受了这份礼物,现在却又要莫名其妙地被收缴,有时还会引来杀身之祸。
枫原万叶:如果当初七神心中各有标尺,将神之眼赐予众生,那如今的雷之神,是对这个行为产生了怀疑吗?许久都没有新的雷元素神之眼出现,或许也昭示了雷电将军的态度吧。
枫原万叶:据我了解,她是执着于追求「永恒」的神,会将自己的想法冷酷无情地贯彻。
枫原万叶:但璃月的「契约」,是为了璃月众生,而稻妻如今的「永恒」,又给民众带来了什么呢?——至少,被困于重锁之中的稻妻人民,现在过得并不算好吧。
【你放心,这次去稻妻我会改变雷神对永恒的看法的。】
枫原万叶:我相信你,我们回去吧,别让北斗大姐头等太久了。
我们回到了比赛场地
北斗:神之眼消失了,应该是被人偷走了,我的人都被他迷晕了。
【放心你就跟他们说决赛有人弃权,胜者是旅行者。】
【万叶我们追,我知道他在哪。】
盗宝团: 兄弟们他们来了,给我上!
枫原万叶:盗宝团…那就请你们把路让出来吧。
与偷走神之眼的盗宝团交谈
飞飞:怎么会有人比我跑得还快!为了顺利逃跑我还提前准备了船,居然一下子就被追上了!
枫原万叶:船再快,也比不上风的速度啊。
飞飞:风?你在说什么…啊,我明白了,是你神之眼的能力吧!可恶,要是我也有神之眼…或者如果我能让这颗神之眼亮起来,你们怎么可能追得到我!
飞飞:行吧行吧!这次算我认栽了!
飞飞:这神之眼我盯上它很久了,听说这次武斗会的参赛者都是不入流的家伙,我就报了名,一路打到了决赛…
派蒙:原来你就是我们的决赛对手啊。
飞飞:本来我以为凭实力夺冠也没问题!结果,就是因为你们突然杀了出来!我看了半决赛,我当场就知道我没有半点胜算,但都已经到这份儿上了,我肯定不甘心放弃神之眼啊!
飞飞:既然明争行不通,那…我就趁大家的注意力在北斗和你的身上时,用上了我老本行的技巧…明明我的备已经够充分。结果还是被你们追上了。
盗宝团灰溜溜的跑了,万叶也向我们说出了那个故事。
我们回到了比赛场地
派蒙:咦?北斗不在这里了吗?她回船上去了?
珠函:大姐头的话,她被凝光叫走了。好像是因为这次「南十字武斗会」规模超出了报备的数倍,实在不能视而不见。
珠函:大姐头一边骂着「扫兴的女人」,一边去璃月港了。
枫原万叶:哈哈,和凝光之间的各种矛盾,也算是常有的事了。
枫原万叶:其偷走神之眼的,就是这位大英雄原本的决赛对手。因为自知毫无胜算,才萌生了盗走奖品的邪念。
枫原万叶:这样一来,这场「南十字武斗会」的结果,应该尘埃落定了才是。
珠函:原、原来是这样?!那么根据规则,那个人就算失去了资格,冠军就是大英雄的了!
派蒙:这样夺冠,还挺意外的…
珠函:没关系没关系,我觉得这叫「实至名归」。我现在就把特别准备的冠军奖牌交给你。
【稻妻,等着我。】
枫原万叶:应该是的,虽然现在大姐头不在,但之后我会转告她,以她的性格,说到定会做到。不过,前往稻妻的海路很不好走,风雨无时无刻不在咆哮。
枫原万叶: 无体的暴风雨,其实也是雷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