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擒贼先擒王
无情而冰冷的表情。
那位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四肢舒展,早已停止呼吸却还双目圆睁的月英姑娘自然不会有任何的挣扎和反抗。
“李大嘴”随手将那一方染血的绢帕重新扔回躺在一摊血水中的死者的身上。
他轻声嘀咕道:“那个该死的黄俊差点又骗了我!这叫性情温顺?不是举刀胡刺就是张口乱咬,就算她模样再俊俏,身姿再婀娜,也断不可留!叫人把这个小美人儿拖出去埋了吧。”
两人离去之后没过多大一会儿,就进来两个呆头呆脑的小兵,他们一左一右,拖着死去的月英姑娘已渐渐僵硬的两条玉臂,将一动不动的她拖出了房门。
在她的身后脚下,留下了绵长深刻的两道弯弯曲曲的血痕。
对于这位月英姑娘,后世曾有人口占一绝赞之曰:
男儿风骨女儿身。
血溅红烛宣爱恨。
出师未捷身先死。
常使英雄泪沾襟!
我与那位秦铭将军性格很合得来。
我们二人脾气秉性相近,相处愉快,十分投缘,甚至彼此间都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
我匪性十足,大大咧咧。他生性乐观,不拘小节。我俩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经超越了上下级的关系,可以毫无顾忌的随便开玩笑了。
当然,我与那位方大哥也是很投缘的。
但是他曾经当众踢过我的屁股,偶尔还会以长者的口吻臭骂我几句,让我心里有些许小小的不爽。
好在我这人从小挨打、受骂惯了,从来也不记仇。
现在,我与秦铭将军这位大哥,拥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和任务:迅速前插,想方设法将这些蛮夷匪寇拦腰斩断,阻止他们溜之大吉的同时,尽全力将其就地歼灭,一个不留!
如今敌我双方之间好似掉了个儿:我们成了一群饿狼,双眼通红的追杀着对方。而他们反倒成了一群绵羊,只顾着仓皇逃命。
其实他们比一群绵羊凶残厉害多了!你什么时候见过一群绵羊举着刀枪跑路的?
战略上轻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这才是兵家制胜的法宝。
我义父,南宫大将军那个小老头,我是真不清楚那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难道是想试试秦铭将军这位好大哥的成色?还是想试探一下这把善于防守的钢刀是否同样善于进攻?
反正他大手一挥,拨给了秦将军近两万人马。这可真有点用人不疑的做派!加上秦大哥手底下原先守城的兵将,全都听凭他一人调度指挥。并且让我来给他打下手。
按道理来说,以我的军阶,给秦铭将军打下手都不配。但这也算抬举我吧。反正秦大哥与我相谈甚欢、相处融洽,也没人计较那些细枝末节。
这位秦大哥虽然表面看上去马马虎虎,出发之前,他却已经暗中将我与南宫大将军的关系摸得一清二楚,知道我是南宫大将军的义子,本人因阵前当众斩杀敌军主帅,刚升任骑兵统领不久。
仅仅从这一点也能看出,这位秦大哥粗中有细,深藏不露。
而且我俩在一起,脾气相近、臭味相投只是一方面。
他不但没有过分小看我,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恰恰相反,军中有个大事小情都很客气的拉我一起商量。
我本来就是个大头兵刚升上来的芝麻绿豆小军官,懂个屁呀!
但是我也算长了个心眼,始终谨记义父大人的教诲:多听少说,别不懂装懂,胡说八道,信口雌黄。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心里清楚:这位秦铭将军对事情该如何处理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所谓找我商量,不过是客气一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