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捉弄
然后,时间是如飞般消逝,整个晚上像是一眨眼而已。方克、吴威、徐平每次从他们身边滑过,都会对他眨眼睛做鬼脸。他的心喜悦着,从来没有这样喜悦过。
以前的那些女友,都不算什么了,真的不算什么了!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踩在云雾里,那种新鲜感,那种从内心深处绽放出的渴望,快活,彷佛——他以前都白活了。虽然,面前这女孩,他才第一次遇见!
那晚,他们还谈过些什么,他都不记得了。连方克是什么时候切生日蛋糕的,他也不记得了。
徐平唱了好多歌,又弹吉他,反正,他都记不得了。只记得最后,是他送她回家的。
她住在一条巷子,她就不许他再送了。
她说:“如果让我妈看到这么晚,我被男孩子送回家,准把我骂到明天天亮。”
“哦,”他一怔。“大学二年级了,还不准交男朋友吗?”
“准。但是,要由他们先挑选。不过,”她瞅着他:“你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呢!”
他点点头。“给我时间。目前,你也不能算是我的女朋友。不过,没关系,我也会给你时间。”
“哦!”她惊愕的扬着眉。“你这人真……真够狂的!够怪的!再见!”她想跑。
“等一等!”他喊:“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
她犹豫了片刻。“好!”她眼里闪着一丝狡黠:“我告诉你,可是,我只说一次,不说第二次。如果说了你记不住,我就不再说了。”
“可以。”他回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知道她真的只会说一次。
“听好了!”她说,然后,她飞快的报了一个数字,速度快得像连发机关枪,而且越报越低,最后一个数字已轻得像耳语。她说完,她不等他再问,就像闪电一般,转入巷子,飞快的消失了身影。他呆站在路灯下,像傻子似的背诵着那数目字,一面背诵,一面从口袋里掏出笔,在手臂的皮肤上写下那个号码。
写完了,他转身往回走,自信没有记错任何一个字。他吹着口哨,心情轻快。明早第一件事,打个电话向她问好,也显示显示自己的记忆力。
他走着走着,口哨吹着吹着,忽然,他觉得有点怪异,越想就越怪异,停在另一盏路灯下,他卷起衣袖去看那号码
他呆住,不吹口哨了,数一数,整整八个号码。再数一遍,还是八个号码。老天!全市的电话,都是七个数目字,何来八位数!他大叹一声,靠在电杆上。那个聪明的、调皮的、狡黠的、灵慧的女孩子啊!他还是被她捉弄了。
青住在一栋三层楼独栋的房子,房东全家住了一二楼,再把三楼的两间房间分租给两个外地来的大学生,
青住一间,另一间是法律系的学生,弹一手让人羡慕得要死的好吉他,
这年代,差不多的大学生都会弹吉他唱民歌,而且会作曲兼编谱。
乖乖,这时代的年轻人都有无师自通的音乐细胞,本来嘛,在最原始的森林里就懂得击鼓作乐,唱出他们的喜怒哀乐。
青和隔壁的大学生并不很熟,他姓王,青就叫他吉他王。
有一阵,青也想学学弹吉他,吉他王教过他,徐平也教过他,只是他没有太大耐心,学了一阵就抛开了。
这的房子怪怪的,像公寓,楼梯在屋子外面,却矮矮的只有三层。
青就喜欢它的独立性,有自己的房门钥匙,不必经过别人的客厅和房间就可直达自己的。而且有自用的洗手间。
但是,要打电话就不同了,低额的房租,不会再让你拥有电话。
所以,打电话总要从房东太太那儿借,借多了就怪不好意思的。
而外面打进来电话就更难了,房东太太要在阳台上喊话,去接听的时候又要顾及自己是否衣冠整齐。
当然,也可以到外面去打公用电话,最近的一个电话亭,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