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录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北宋]给苏轼当弟弟的那些年 > 第 145 章

第 145 章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

上午散布消息,下午登门抓人,听着有些仓促,但是仔细一想也不是不可以。

通敌叛国是重罪,新官上任三把火,听见坊间盛传有人叛国没反应才奇怪。

不着急不行,眼看着就是柴王爷的六十大寿,再拖延下去包大人就没时间了,他们必须在包大人离开登州之前把这事儿解决掉。

知州的品级比通判高,他和程元过不去的话只能走弹劾的路子,包大人不一样,只要证据确凿,包大人能直接把程元的小命留在登州。

苏景殊本来没有非要程元去死的想法,再怎么说也是庞昱的表哥,不看僧面看佛面,大不了就是把人押到京城问罪。

大宋祖制不杀士大夫,只要不是犯下伤天害理十恶不赦的大罪,最多最多也就是流放三千里。

但是在打听到程元在登州干了些什么后,他只想让人快马加鞭回开封府将铡刀带到登州。

登州的匪患不算严重,只看这些年报到朝廷的数据,甚至可以用安宁两个字来形容。

大宋匪患最严重的地方是川蜀,中原一带禁军多,有匪患也能及时镇压,能传到京城的都是地方禁军镇压不下去需要京城调兵支援的造反,已经不能称是匪患。

有山头的地方就有落草为寇的百姓,这是个有江湖的世界,和后世的古惑仔差不多,年轻人不学好误入歧途想混江湖,找不到江湖在哪儿就落草为寇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他进到登州地界儿后没有遇到拦路的劫匪,还以为包大人来时被打劫只是意外,万万没想到那些有力气拦路抢劫的百姓还算好的,更多百姓因为没饭吃只能卖给地主大户为奴为婢求活路。

大宋律法禁止买卖人口,废弃了唐令中不少有关奴婢的律条,那些官属奴婢赏赐制度、官属奴婢的劳役与供给制度、捕获逃亡奴婢的酬赏制度之类的律法已经成为过去式,他们这个时代的主仆是雇佣关系,而不是以前那种主家不开心可以直接发卖奴婢的情况。

律法禁止,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面上没有了卖身的奴婢,实际上没有人身自由处境艰难的大有人在。

奴隶是主家的财产,要是身强力壮的话主家还能保证衣食住行,大宋的佃客不同,要是生病或者因为别的什么事情失去劳动力,主家能直接将人踹走另外招新的佃客,可以说比奴隶还没有保障。

登州百姓在程元的祸害下简直是遭了大罪,家中没有余粮的主户为了生存只能卖地,然而卖地是饮鸩止渴,今年能活命,明年怎么办?

没有地的百姓只能去给有地的地主大户当佃客,当佃客又没有保障,主家良善还能吃饱饭,主家吝啬的话佃户就是消耗品,死了一批还有另一批等着。

官府征粮征的大部分都是底层百姓的粮,那些拥有大量田产的地主大户基本上都有官方背景。

官方背景能免税,可粮食的征派不会减少,于是底层百姓的日子就过的更加艰难,摊派的粮食交不上去就只能卖地

求生,成为地主大户眼里死了也不心疼的消耗品。

如此恶性循环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变成大鱼吃小鱼,整个池塘里只剩下最大的那条鱼。

他说什么来着,有钱能使鬼推磨,把隔壁日本整个国买下来不是梦。

只要朝廷不管不问,别说日本,大宋也能买。

程元在登州不到三年就把百姓害的无家可归,之前被他治理过的地方得凄惨成什么样子?

什么都别说了,拉下去虎头铡伺候。

咳咳,量刑定罪得等包大人过来。

总之就是,程元的罪行天理难容,登州万千百姓都在等着朝廷给他们做主,要是朝廷没法惩恶扬善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