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章
阿萍是知道在古代布匹可以当钱币使用的。
但那又怎样?在她眼里看来东西不分贵贱,只看它有没有用,在恰当的时机得不得用就好了。
人是比物贵重的,这个道理起码在她心里是这样的道理。
毓秀第二次在别人这儿体会到被珍视的感觉,她鼻子一酸,赶忙扭头看向别处,免得自己在阿萍面前落下泪来。
自从。。。以后,她是最明白眼泪在这世上是最无用之物。
流泪这个行为只会让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更难过而已。
阿萍给毓秀擦干了脚,就招呼正坐在孩子堆里的枭奴过来:“枭奴,你过来,我给你秀姨捏脚缓解一下。你来看着学学,等会儿你与贵郎、诚郎他们两个互相捏捏。”
“这套按摩手法,虽然痛了一些,但你们的腿就不容易坏了。”
枭奴听了阿萍的招呼,立刻就穿上鞋走了过来:“嗯,好,我学。”
看他过来站着了,阿萍转头对毓秀说了句忍着,就动手给她按了起来。
毓秀痛得龇牙咧嘴,眼角都渗出了些泪水。可等阿萍给她按完了一会儿后,她的确觉得自己的腿轻松了很多。
按完了毓秀的脚,阿萍又去看枭奴和贵郎、诚郎他们三个互相按脚,言语指点了些他们力道的不对,等他们改正后,阿萍又坐回了毓秀身边。
她又从百宝囊内掏出了一双麂皮靴:“毓秀,我脚比你大一些,你穿上我这双鞋时,用麻绳在外绑紧些,我想这么做了应当是不妨碍走路的。”
毓秀推辞道:“这么好的鞋子,你自己留着穿吧。”
阿萍低头瞟了一眼地上她那双湿透的布鞋,再开口时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容人拒绝的霸道:“给你穿你就穿,你是个配得上用好东西的姑娘。”
这一路上,她算是看出来了毓秀行动上是第一个走出匪窝的姑娘,但她的心却是在所有姑娘中唯一还留在匪窝里的。
这样可不行,阿萍想毓秀以后自己决定了是要再嫁,选择对象还是不爱的偏僻村落里的农夫,她可不能还是现在这个性子。
敏感脆弱,外面瞧着是干练泼辣,内里却过于善解人意,还被养成了觉得自己配不上好东西的‘节省’性格。
这可不行,这样的性格太吃亏了,以后毓秀在村里的生活,阿萍简直不敢去细想!
归隐田园是不错,是自古以来肚皮吃饱的人们心中美好的幻想。
但幻想中的乡村和现实的乡村并不一样。
而且男性眼里的田园生活和女性眼中的田园生活难度系数差别很大。
常人都嫌弃村妇泼辣野蛮,殊不知在乡下农村,妇女们要不这样,是很难在家吃口饭,在村里说出的话被人听入耳。
阿萍现在的实力还不允许她带上弱者同行,所以她在遇到弱者时就尽力想要把自己脑中关于怎样生存才能更好的知识,传授于他们。
哪怕贫苦的人们现在不懂什么是红星的救赎,但阿萍也想努力让他们活久一点。
。。。争取能活到看到黑夜里出现红光的那天。
就靠言语、靠行动告诉毓秀值得吧!她想自己是作为拯救者这个身份出现在毓秀眼中的,想必她说出的话是对她很有用。
这样让毓秀记住自己和她相处时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等以后她吃了亏就不会想到自己不配,而是记得曾经有人对她说过的话:
“姐妹,你值得去拥有一切美好的事物!”
阿萍看着毓秀脸上出现动容的神色,知道自己没白费劲这就够了。
哪怕自己现在的力量连火苗都不是,只能算个火星子,她也要让接触到她的苦命人们感觉到一点热度。
能感觉到冷暖,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唤起人们的求生欲。
忙完了毓秀的事情,她才去关照孩子们。
阿萍可不会因为要养育孩子们就给自己超级加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