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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巴黎文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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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是个天生情种,大仲马如是,维多克亦如是。

虽然不知道真实性如何,但据维多克本人说,他第一次尝鲜是在13岁的时候。

那时候他正离家出走,打算去美洲淘金,结果在港口结识了一个骗子,骗子说他有两个美丽的少女作伴。而初出茅庐的维多克哪里见识过这样的阵仗,当他晚上,他便如埃尔德下山一般,一个猛子扎进了其中一位小妞的怀抱。

结果第二天早上一醒来,他全身上下除了裤子以外便什么也不剩了,去美洲的盘缠不见了,窗外则是密如森林的桅杆,维多克半裸着躺在码头上晒了一早上的太阳,毒辣的阳光终于让他痛定思痛——他认清了,精虫上脑果然是没有好下场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对夫人小姐们产生了任何偏见,受骗归受骗,维多克该玩还是要玩的,只不过以后每次他都多长了个心眼儿。

他半裸着一路走回老家,没过多久便与当地旅馆的两个女孩成天偷欢,后来又看上了大他十岁的一位女演员。女演员教会了他化妆的技巧,让他扮成女仆的妹妹跟着自己一起去了里尔,在两个多星期的时间里,他们俩就在女演员丈夫的眼皮子下如胶似漆、颠鸾倒凤。

而到了维多克参军的时候,他就变得更加一发不可收拾了。

每次部队换防,维多克要不了多久便能找到新情人,甚至有几个少妇还从家里偷偷拿钱给他,让他塞给别的士兵代他站岗放哨,以便让维多克可以抽出时间同她们待在一起。还有一个女仆偷偷从雇主家拿东西变卖,只为了每天能给他送一个礼物。

维多克自称,他也不是对所有女人都来者不拒。让他记忆最深刻的便是,有一次,部队驻地附近一户人家的女管家趁着夜色蹑手蹑脚的钻进了他的被窝,结果把喝完了酒回来的维多克吓的浑身一激灵,险些直接向她开了枪。

当初他离开军队,四处冒充上尉身份去结交那些当地贵妇时,曾有一位富有而又迷人的夫人同他坠入了爱河,想要与他长相厮守,但维多克总归还有那么一丁点底线良知,他坦诚的告诉了对方真实身份,不仅出身卑微,而且身无分文,很对不起,欺骗了夫人。

谁知道贵妇听了不止没有谴责,甚至连一句怨言都没有。第二天早上离开时,夫人往他手里塞了个小包包,里面装了十五个金路易。

维多克就带着这么一笔小财去了巴黎,而且很快就因为辜负了夫人的好意得到了报应。他在巴黎疯狂的迷恋上了一位名叫‘罗辛’的巴黎高官情妇,罗辛不止是一位靓丽佳人,更是引领巴黎风尚的姑娘之一。

换句话说,和她谈感情相当的费钱。维多克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女装、女帽店的账单他来付,手套、香水这些小玩意儿亦是如此。

维多克在对亚瑟回忆此事时,还自嘲似的拿自己开涮道:“你知道什么叫做不知好歹吗?我那时候就是不知好歹。罗辛只有在我给钱的时候才是妩媚的,但是一旦我的钱包空了,她立马就会换上冷漠、生硬的面孔。而当她发现我能拿出更多的钱时,她又很快就会恢复成妩媚的模样。但是后来我终于发现,她原来是在耍我。我截获了一封信,信上写着‘那个白痴搞定了没有?我能不能回家?’我看见之后,便怒气冲冲的跑上了楼,结果却扑了个空,她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或许是因为这些经历,所以维多克最终把自己为何这么会扮女人归功于自己身经百战见得多了。

不论是酒馆的看店女孩儿,还是时髦的女演员,上流社会的贵妇还是牧羊女,重情重义的,生性凉薄的,足智多谋的,笨手笨脚的,甚至连贞洁的修女与终身未嫁的老姑妈他都能模仿的惟妙惟肖。

这对奇怪的情侣轻轻推开旅馆的门,铃铛清脆的响声随之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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