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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长风破浪会有时(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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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f</b></div> 李白当然不知道伺候他穿靴子的小萝卜头到底是什么身份,不过任他打破头也不会想到就是了。

话又说回来,就算李白能知道李治的身份,他也会微微一笑,绝对不抽。

“二凤兄这孩子,名字倒是起的不错,”李白把靴子穿好后站起身蹬蹬腿,“就是有些犯忌讳。”

“有什么忌讳?”李世民满不在乎地笑笑,“谁敢有意见,某大耳瓜子抽他!”

他这话说的没错,只要在这大唐,他谁都敢揍——除了李渊。

倒不是因为不敢,主要是不太合适。毕竟他是李世民,又不是吕布和阿尔萨斯这种灭爸仙人。

李白抬起头,重新打量着面前看起来前途无量的李世民。

“我李白自诩人间第一狂,可今儿才知道人外有人,”李白伸手一拱拳头,“行,你比我狂。”

“就是你没事的时候离我远点……”

说着,李白的身子还往一边让了一让,仿佛在躲避李世民一样。

“为何?”李世民挑眉问道。

李白捻捻胡子,悠然地说道“别溅我一身血!”

李世民……

午饭在客栈简单对付了两口,吃饭的时候李白还问李清有没有昨天喝的那种好酒,但李清没同意。哪有大中午就喝酒的,这一下午还过不过了?

客栈的饭菜并不合两个小家伙的胃口,吃了两口就再也不动筷,明显是被李清把口味养刁了。

没奈何,李清掐算一下正好是星期四,于是便掏出一份全家桶递给李治和李明达。

viv50对于小孩子的吸引力是巨大的,更何况是古代没有见识过快餐威力的小孩子,两人虽然谨守着礼仪没有化身双持鸡腿的罗恩,可进餐速度也不慢。

在品尝过一块炸鸡之后,李白顿时惊为天人,并暗暗觉得自己的选择正确——没回家就对了,哪怕中午混不上一顿酒,可能混到如此的美味,那也是值了!

这一顿,光他和李世民俩人就消灭了三份全家桶,依靠在一旁直打饱嗝。

也多亏今天疯狂星期四打折,不然可有点亏了。

吃完饭的李白腆着肚子在院子里晒太阳,李世民则带着儿女在逗鸟。李明达和李治明显也是爱极了元奴,甚至于李治还要给他分点汤沐邑。

不愧是稚奴,小野鸡和小鹦鹉的友谊是吧,都是飞禽。

怪不得能有共同语言呢。

忽然外面有人敲门。

“李翰林,有你的信。”

李白摆摆手,指指身边“知道了,感谢,放在这里就行。”

送信的人走后,李清不由得好奇地问道“他怎么知道你在这?”

“我夫人派来的呗,”李白满不在乎地笑笑,“我在哪儿她是知道的,在一处吃了酒,事后也是她来结账。”

“那她就不管你?”李清好奇地问道。

“这就是她建议的。”李白说到这里,长叹一声,“她知道我仕途不顺心中烦闷,再加上天天有人过府寻我,每天都快烦死了,所以她才建议我托辞进山采药,来推脱这些俗务。”

“尊夫人真是个好女人啊……”李世民不由得感慨道。

“嗨,这些年也就这样过去了,凡事也都看得开,唯独觉得遗憾的是,没有给她弄一副诰命回来。”李白伸手挠挠咯吱窝,慵懒地拿起信件拆开。

半晌后他把信揣回信封,放在一旁。

“有什么急事吗?”李清问道。

“没什么事,就以前在长安认识的小老弟儿,打算回老家省亲,想先到宣城来看看。”李白躺成葛优瘫,仰在躺椅上望天半晌,才幽幽地说道“说起我这小老弟,空负一身才学,在长安蹉跎十数年不得赏识,年初才补了一个小官。”(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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