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这几日阴雨连绵不断,温度虽有回升的趋势,但空气中总是黏糊糊的,闹得人也没了精力。
苏宁璎正在跟金赤华练习画符,已经小有成就,毕竟她是个画师,在这方面总比别人多几分基础。
天际处突然传出一道响雷,震得耳鸣。
三月雷,听说是不好的征兆。
幸好,苏宁璎不是那种迷信的人。
屋内飘散着狗血和笔墨的味道,白月天生对黑狗血不喜,大概因为他是妖吧。
因为金府内到处都是符咒,所以白月能去的地方也有限,大部分时间他都跟在金赤华身边。有时候变成一只白狐狸,有时候是个人样。
人样的时候总要打扮的十分精细,从头发丝到脚底板,容不得一丝差错。
狐狸样的时候也十分考究,身上白色的皮毛是不容许乱一根的。
比如像这样的下雨天,他是绝对不会出门的,因为雨水会把他的毛打湿,弄得脏兮兮的。
“你们府中的被子磨得我肌肤疼,被褥也太硬了,还有那镜子,根本就照不出人脸。”白月蹲在实木圆凳上,一边处理自己的毛发,一边抱怨。
他的毛油光水滑极了,飘乎乎的像一坨棉花糖,看起来又白又软,就跟苏宁璎朋友家的那只萨摩耶一样。不过萨摩耶不及狐狸半分妩媚,这大概就是狐媚坯子也是需要天赋的意思吧。
有的狗生来是萨摩耶,有的狐狸生来就是狐媚坯子。
苏宁璎看得心痒难耐,有一种想把它搂过来疯狂蹂,躏的感觉。
听说这种情感叫可爱侵犯。
当然,面对人形的白月,她就没有这种感觉了,毕竟她爱的只是毛绒绒。
“金捕头!”外面传来一道急促的声音,伴随着脚步声,一个身穿捕快服的男子出现在小院门口,“不好了,绮陌春坊出事了!”
金赤华作为捕快,相当于现代的警察,再加上她捉妖师的身份,金陵内外城中的事情大多由她处理。金赤华见过很多场面,被砍断脑袋的妖,被妖掏空了心脏的人。
可今日,是她活了这么久,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画面。
雨势未停,淅淅沥沥的雨砸在地面上,将浓稠的鲜血氤氲稀释的满地都是。
积水从绮陌春坊的门口流出来,带着浅淡的粉红色。
起因是有人从绮陌春坊门口路过,看到了从门缝里流出来的粉红色血迹。然后到了绮陌春坊营业的时间,却没有人来开门。
察觉到不对劲,有人报了案。
大门被打开的瞬间,绮陌春坊上方的上古阵法发出盈盈金光,伴随着血红色的妖气被吸收殆尽,那股金光也染上了古怪的猩红,变得诡异至极。
从大门口开始,每三五步便有一具死尸。
绮陌春坊内除了妖,还有人。
人与妖的尸体交叠在一起,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人死的很简单,一击毙命。
妖死的也很简单,被挖空了内丹。
“一、二、三……十八、二十……五十八……”
跟在金赤华身后的捕快惨白了脸,手里的笔墨都几乎拿不住。
最小的少女才十二岁,是个小丫鬟。
最大的龟公四十多岁,身为一只金丹期的狐妖,他身上只有一处伤口,那就是被挖空的内丹。
妖或者修士没了内丹,还能活,只是从此会沦为废人。可若是失血过多,没有及时救治,那么就算大罗金仙过来,也只能从阎王殿里去抢人了。
很明显,屠戮绮陌春坊的人根本就没有想要他们活命。
白月站在金赤华身后,他手里撑着的伞落到地上。
雨打在他脸上,浸湿了他精心护理的黑发,他双腿一软,跪在地上,伸手触及到最近的一只狐狸精。
就是那个十二岁的小丫鬟。
小丫鬟变成狐狸模样,比白月的原型小上一大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