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
盛缙第一次见到何泽书,印象并不好。
盛总在综艺上堂而皇之讲出来的“霸道总裁爱上聪颖上进实习生”的故事纯属胡扯,只是讲得蜻蜓点水又技巧高超,连何泽书这个忘了因果的当事人都信了七七八八。
确切地说,两人的初见相当糟糕。
盛缙第一次看见何泽书是在酒店,盛总对生活上的东西并没有过高的标准,自己出差也几乎从未要助理订什么一晚10万的总统套,但也是巧了,这次的合作商铆足了劲要拍盛氏的马屁,非说在什么数百年老字号的XX饭店定了总统间,盛总不住,那几十万就打了水漂。
盛缙当然不会下人家面子,只笑得颔首“那就多谢李总美意”。
等他结束一天的应酬,已经醉得有点狠了。
这一年的盛缙不过二十八九的年纪,还是盛氏母公司的现任首席执行官,既没有5年后不怒自威的气场,又没有日后说一不二的底气和魄力,无论是人际还是处事,都不像以后得自己那样完美。
盛家老爹是个拈花逗鸟的主儿,盛缙没办法,只能强行接过他爷爷的班,刚放下书本就一头扎进人情世故的汪洋,在里面四处摔打。
今天酒桌上的那些个糟老头子,对他也不过表面尊敬,实则仗着年纪辈分反复打压PUA,跟一头头鬣狗一样,恨不得从他盛氏身上多撕下来几口利益,言语间却多有——
“这种规模的项目,盛总还是头一次接手吧”
“我当年跟老盛总一起做项目的时候见过您,嚯,那个时候才桌子高呢!”
“我们这些老东西,别的不行,就是经验足”
“哎呦,要是搁二十年前,我跟盛总的选择肯定一样,到底是年轻啊”
……
涵养好如盛缙,听得也是太阳穴突突地跳,直到其中一个人几杯黄汤下肚之后实在找不着北,横肉乱飞的脸红彤彤一片,扯着嗓门大声:“害!叫什么陈总,还是叫陈叔合适——”
“陈总。”盛缙带着无机质的微笑重复了一遍。
“都说了,陈叔……”
“陈总!”盛缙手里的酒杯不轻不重“咚”往桌面上一放,“这两年天泰市值缩水不少吧?”
陈总被一个“毛头小子”扯了逆鳞,瞬间脸都绿了:“!”
盛缙神色冷淡:“我家老头子别的不行,但贵在有自知之明,不像有些尸位素餐的老家伙,腆着脸握权不放,我祝愿这些‘叔伯’别抱着‘权力’这颗金蛋同归于尽吧。”
“你!”
虽然成功让这几个大腹便便的老东西绿着脸走出了酒桌,但盛缙心情也相当糟糕,这场糟心的饭局不过是他如今在商场上处处掣肘现状的一个小小缩影罢了。
——所以当他发现有个人躺在自己床上的时候,这些日子积攒的压抑、愤怒在这一刻尽数爆发,再加上酒精的作用,几乎要把盛总平日里钢丝一样的理智烧化。
那些老家伙
送来的玩意儿?
盛缙沉默地掐住“这玩意儿”的脖子,额角的青筋突突地跳动,声音冰冷如鬼:“你是谁?”
只是这床上人委实有些、有些过于惊慌失措了……?
躺在床上的青年——说青年或许有些不妥,还留着些少年的稚气和柔软——穿着短半截的开襟白衬衫,锁骨和漂亮的腰线若隐若现,眼里夹着水汽,整个身体都在抖,裸露出来的肌肤微微泛红,像有团火在白皙如雪的肌肤上四处晕染,妖冶又清纯,漂亮得活像个妖精。
纵使盛缙也忍不住呼吸一滞,他手暧昧地往下移了半寸,覆在青年锁骨周围的肌肤上,意料之内地收获了这具身体极其压抑的一个颤抖。
突然,一丝极淡血腥气涌入盛缙的鼻腔,扯回了一点儿他被酒精烧得相当不稳定的神智——
他才发现这青年的衬衫袖子上有几团晕开的大红,盛缙皱起眉,不顾这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