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陈冠希:“陈启明是我表哥”
的老外歌迷立刻做出了回应。
欢呼声,尖叫声乃至喊他名字的声音混合在一起直冲天际。
看得出来,今天到场的大部分人都是知道他陈启明的。
这让陈启明有些开心。
他在欧美表演,总算不会再出现台下观众连他名字都不知道的情况了。
稍稍打了个招呼,陈启明没有废话,在灰色烟熏乐队准备好以后,马上开始了今晚的演出。
抱着吉他,给灰色烟熏打了个手势,在后边的鼓声传出之际,陈启明也开始演奏吉他。
悦耳的旋律顿时传出。
“嗯哼嗯……”
跟着节奏,陈启明哼唱了一下旋律,配合着节奏感十足的吉他声,直接就让台下的观众们尖叫了起来。
没有理会尖叫,陈启明抱着吉他一边弹奏,一边温柔演唱:
“hdngfrothernndsno藏身于雨雪之中
trngtoforgetbuton''tletgo努力忘记,但我怎能就这样离去
lookngtcrodedstreet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
lstenngtoonhertbet却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
陈启明的声音就像是风雪中的暖风,吹拂向观众。
让人忍不住露出享受的神情。
“还得是原唱啊!后街男孩也演唱过这首歌,虽然好听,但我总觉得差点什么!
现在我知道了,是感情,是那种温柔人心的音色。”
台下有歌迷一边露出陶醉之色,一边开口说道。
不同的人演唱一首歌,因为音色的不同,演唱出来的风格自然就不同。
后街男孩这个组合能在演唱陈启明的歌曲以后直接一炮而红,在纽约等地吸引大批粉丝。
这除了几人都是帅气的小伙,有颜值粉外,他们干净且充满清楚的声音也是一大原因。
而相比他们的演唱。
陈启明自己放版本则有所不同。
陈启明本身就不大,他现在也才二十一岁而已。
青春的味道他有,同时,因为很小就出来闯荡,再加上几年的演唱功底,这给他的风格中又加了些许成熟味道。
特别是他的舞台功底。
相比后街男孩在台上的不苟言笑,陈启明经历过大阵仗,所以演唱的时候,更多了几分随性。
种种原因混合,这使得陈启明的演唱只是一开口,就立刻让台下的观众有种耳朵怀孕了的感觉。
就一个字,爽。
要是三个字,那就是倍儿爽!
“太酷了!陈启明真的太酷了,他简直比迈克尔杰克逊还酷,你们看这些老外,他们都被陈启明征服了!”
台下陈冠希三人也被这演出征服了,上蹦下跳的用中文高声欢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