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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练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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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闯破天汇合几路反王兵围黑山县,正是要利索攻下县城,擦亮闯大王的招牌,招兵买马壮大队伍。

路野猜这二闯逼迫潘芙蓉拿出老本来拼,一方面是二闯要想赢的漂亮,兵力确实吃紧了。

另一方面,也有趁着攻城消耗潘芙蓉手下这点“老闯余孽”的打算。

潘芙蓉的半哨人马,不过四五十马兵,加上同等数量的步卒,而且是女兵居多。

之前杀人不眨眼弓马娴熟的老爷们几乎都跟着杜统领去见老闯了。

现如今这半哨人马,在战场上只要派到厮杀激烈的地方,随随便便就能死个小半。

然而很不幸。

路野和王虎就属于老闯“余孽”。

而且,以这世界人们的三观来看,只要在流民军中厮混,绝对没有改换门径的机会,前景堪忧。

这就是站错队的后果。

而路野和王虎,当初为了活命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机会,他们不过是在这乱世中被选择罢了。

路野摇摇头,不再多想。

乱世中,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一切均为虚幻,唯有手中刀枪才是真理!

“虎子,陪哥练会大枪。”路野对王虎道,马上可能要上阵了,他必须抓紧磨炼自己武艺。

王虎爽快道:“好,大哥,你练大枪套路也快一个月了,可以从头到尾使下来了,这次你用大枪我用刀盾!”

两个人出了马棚,马棚后面就有一小片土地被平整出来作了演武场,场边立着架子,摆放着些棍棒刀枪,地上还有一排石锁。

王虎取了一柄钢刀和铁泡圆盾,右手刀左手盾脚下丁字步,气定神闲站在原地。

现如今他吃饱肚子补足营养,加上一年悍匪生涯,整个人气质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站在那里如悍熊直立,比路野足足高出一头。

不仅如此,那宽厚的身子如铁塔一般,眼睛半眯半闭,身上若有若无一股煞气萦绕,气质凌厉如一把刚出鞘的利刃。

而路野则从架子上取了一杆比常人还高出一截的红樱长枪。

这是一杆旧枪,长枪枪头依旧寒光闪烁,下面红樱早就被往日鲜血染成了褐色,枪杆头细尾粗,杆子上还有碰撞刮蹭和刀剑磕碰的痕迹。

路野深吸几口气,拿起了长枪。

枪刀棍剑为武者四正兵。

战场上,刀枪尤其实用,其中枪又最霸道,因为其能以长欺短,一寸长一寸强,向来是战场上王者。

而刀最灵活,一寸短一寸险,是战场上最重要的短兵。

若是普通兵丁使用枪,则需要组成枪阵避免使用不灵活,露出破绽,靠队友来弥补缺点。

而高手使枪,要用得如臂使指,运转自如。

路野如今算拳脚娴熟,拳刀入门,蕴养出真气,但是唯独枪术还在大门外面,没有被鱼龙图收录。

而这大枪,他都学了三个多月了!套路都练了足足月余。

神通有诸多妙用,但任何功法得自己勤学苦练才能学会被鱼龙图收录,学会了还得日日勤学不辍才能有精进,没有取巧的办法,得用一滴滴汗水浇灌。

这一年来,王虎将自己师门那点功夫倾囊相授。

他师从跑得快武秀才,师门为神风门,所学的都是官府武举那一套,倒也贴合战场实用。

神风门入门为烈风功,以烈风真气为根本,烈风拳,刀,枪为杀人武技,然后随着武道境界提升,再转修狂风功、疾风功等。

奠基小武徒练筋骨皮肉,习烈风功。

铜皮武夫练得皮若老牛,坚韧无比,习狂风功。

钢骨武师将骨头练的坚硬如钢,习疾风功。

再往上铁脏大武师和银髓宗师配套的功法就没了,需要另拜名师。

入门时先习烈风真气,洗练筋骨百窍,扩展丹田经脉;同时练裂风拳法,站桩练拳,练基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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