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海战(三)
他参与的第一场战争是宫廷骑士清剿镇子边的土匪。
说实话,那根本不算战争。当时多尔顿在冒险者中已经小有名气,神秘生物一般都有名号——伊士曼不是布列斯塔蒂克,冒险者的水平更是与廷努达尔的乡下差之不多。他本不需要在王宫讨生活,但那时猎魔运动的风暴在诺克斯席卷,政务大臣劳伦斯·诺曼爵士希望挑选优秀的神秘生物补充进王族的卫队,并给出了丰厚的酬劳。
当时我需要那笔钱,多尔顿回忆,但原因他忘了。总之,成为宫廷骑士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身家清白。没人能证明多尔顿对王族不抱任何企图,不过这也恰恰是他得到信任的原因——一个暗夜精灵与宾尼亚艾欧几乎毫无瓜葛。他的旅行经历也并不丰富:从地心海通过矩梯直接抵达伊士曼王都,并在此停留至今。据此,诺曼爵士认为多尔顿没有间谍的嫌疑,在招募结束后便指派骑士长带领他们去附近的小镇执行任务。
土匪的装备自然远逊于王家骑士,然而整趟任务中他们有十分之九的时间在等待,剩下十分之一的战斗在敌人到来时开始,多尔顿几乎没多少印象。他记得那些凡人用弩射出木箭,甚至还有人丢石子。随队的魔法师当先清除了威胁较大的箭矢,骑士队长接着带队在人群中冲了两个来回,战斗便结束了。
骑士的长枪可以在刀剑临身前杀死它们的主人,战斗完全没有悬念可言。他知道在成为土匪前他们只是农夫,因为这些人往往只靠人数优势打劫一些旅人和商贩,连剑都不会使。农夫变成了土匪……土匪变成了尸体。多尔顿对屠戮素无好感,他很快成为德威特的侍卫,将战场和争斗抛在过去。眼下他离开了王族的旗帜,战火和刀剑也随之归来。
手下的吸血鬼试图转身,多尔顿下意识扭断了他的脖子。不为人知的高环在战场上所向无敌,他心想,只要小心风行者的流矢。
暗元素使是较为均衡的神秘职业,显而易见是以操纵元素为主要手段的魔法师。当然,暗夜精灵与宾尼亚艾欧的元素使有那么一点不同,可这也不意味着他们能像神秘骑士或战士一样擅长正面冲锋,或者不穿铠甲横推战场。几乎没有人在船上穿钢甲,后来多尔顿才明白其中原因。
适应海战需要什么?多尔顿向前一滚,躲开一发魔法光束。虽然神秘对他的身体素质加成一般,但怎么也要比凡人强得多。即便事先没有注意到攻击,他的身体也能反应过来。职业知识正悲哀地带给他对船只摇晃的平衡感,他真希望自己胯下有战马。
除他之外,没人会在战场上想这么多。“锤头号”将血族战舰整个塞进了胃里,正拼命争分夺秒地消化它。士兵们乱糟糟地攻击彼此,刺客和夜莺也被迫正面搏杀。两名骑士从箱子上滚下来,满脸是血。兽人把血族术士撕成两半,却在一片油腻的污渍上一跤滑倒。某个矮人抡起锤子砸穿地板,让对手嘶叫着落下去,但背后的吸血鬼一剑刺在他腰间,邪恶的诅咒转眼将他的战果和余生一并夺走。
疯狂和野蛮。我怎么会在这儿?多尔顿扑过去杀了他,接着弹开仇敌的武器。他转身洒出一片紫莹莹的粉末,那吸血鬼脸上的表情好像活见了鬼。没想到会在伊士曼遇到暗夜精灵?
或者是『过客』的效果。一旦多尔顿主动出击,魔法就会失去作用。任谁突然看见眼前多了个人都会感到惊讶。粉末在特定的范围飘散,周围的血族士兵一声不吭地倒在地上,脸色因中毒而变成深红。等敌方的风行者察觉到异常向毒粉中央放箭时,多尔顿已经绕到了船舱前。
一头霜巨人的尸体压在门上,蓝色的血泊业已结霜。多尔顿点亮咒剑上的魔文后,『灵魂改锥』扭曲了常识,将最基础的负面诅咒更替成“腐蚀”魔法,他把咒剑插进它肚子,小山一样的尸体立刻在蔓延的魔纹中软化、分解,一寸寸消失在空气里。
这是多尔顿最常用的魔法,其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