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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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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照在客厅的沙发上, 凌风吃了药, 阳光加上药效又让她在沙发上眯了一小会。

也不知道是买到假药了还是怎么了, 凌风这一觉补的脑袋昏昏沉沉的,鼻涕眼泪都下来了, 吓的她赶紧跑到后院里打了一桶水,画了一道符给自己喝了之后, 又拿盆跟毛巾洗了一把脸。

照照镜子, 脸色还是有些苍白,再加上微红的鼻尖, 怎么看都是一副身体不适的样子。

但是她不管,匆匆吃了顿饭之后就要出门工作。像极了网瘾少年在学校里天天被老师管着, 好不容易放假了之后怎么着都要出去找个网吧嗨一嗨。

凌风想着自己感冒了吃药好不了,那别人也好不到哪去,于是她就准备往医院去,转抢医生的饭碗。

现在人生病了就喜欢往医院跑,老中医是有些本事的,把脉望气都跟道家一脉相承,可能会看出来一些门道。但更多的人还是喜欢往西医那跑, 觉得国外的月亮比较圆。

天明市公立的私立的医院都有,再加一个武警医院一个军区总院。凌风自然不可能往中医院那儿跑, 但西医院离她家又有点绕,要转车。

凌风想着自己穷死了, 就连中午的蛋炒饭都是赊账的, 寻思着找一家公交车直达的。跑到站台看了半晌, 看见了那家军区总医院。

从小跟爷爷住在山里,没正儿八经上过学的凌风学的最多的就是抓鬼算命的本事,听的最多的,就是她祖父带着她爷爷下山打鬼子的故事。虽说建国之后把她们当四害给□□过一次,但在本能上,凌风对军人依旧是有些好感。所以在看见那家医院上带了一个“军”之后,凌风下意识以为去那里看病的全是军人。

她穿着大红色的唐装,喜庆的大红色让她苍白的面色看起来泛着丝健康的红。看起来不过双十年华的凌风偏要穿上这身看起来格外老气的唐装,这衣服跟她的外表严重不合,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

尤其是她怀里那个粉红色的保温杯,上面印着家喻户晓的“halo kitty”,那个带着粉红色蝴蝶结的猫。

故作老成的唐装加上暴露她年龄的水杯,让凌风一上车就吸引了别人的目光。从小跟着爷爷还有父亲出去做法凌风习惯了这种目光,只要不强行跟她搭话,她的那丁点社恐就不会犯。

凌风跑到最后面找个地方坐着,跟着公交车一路颠颠去了军区总医院。

她不像是来看病的,更不像是过来探望,再加上凌风那双眼睛四处乱飘,活脱脱就是一个扒手——就连扒手都没她这么明目张胆地寻找下手目标。

虽说来看病的人不一定是军人,但军人基本都来这看病。尤其是一些老干部过来调养,身边还能没几个亲信陪护?

再加上年轻人血气方刚,更何况是一些军人,他们在军队中锻炼,磨练所学,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保家卫国。保家卫国要从小做起,比如说抓几个不知道天高地厚偷到军区总医院的小毛贼。

在凌风不知道的情况下,她已经被当成扒手被盯上了。

她在医院的大厅里东张西望,看见一个中年大叔急急忙忙的往外跑,从凌风身边跑过去的时候,凌风看见他身上有一层死气,那死气从他的肌肤渗进肉里。

凌风看见那个大叔急急忙忙地拦下一个穿着保安服的物业,问他医院后面那口井水去哪了。

“医院以前有病人跳过井,所以给填了,再说了现在都用自来水了,还有哪家用井水啊”。保安声音不小,凌风听的清楚。

“大叔你要井水干嘛啊?”凌风上前拍他的肩,却没想到人高马大的大叔很是灵敏,侧过身子躲了凌风的手,自己变掌为抓,就要抓凌风的手腕。古铜色的手臂上肌肉线条明显,看起来明明是个有着文艺气质的大叔,下手倒是很狠。

凌风吓了一跳,连退了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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