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皇吃肉夹馍!
不知道祝晚晴心里的小九九,此时的嬴政和李斯蒙毅等人,皆看向面前那一盘奇奇怪怪的外卖。
众臣的目光落在这些食物上,好奇不已。
而嬴政的目光则是越过这些食物,落在了那洁白如雪、薄如蝉翼的餐巾纸上。
这餐巾纸上还印着一些花纹和图案文字。
每天批阅一百多斤奏章的嬴政,不禁有些羡慕了。这个纸若是加以改进后、用来书写文字,定会比竹简方便许多。
可现代人居然用这纸来擦嘴?
想到这里,嬴政顿时皱眉,十分不认同的道:
“这么好的纸张,这些现代人真是浪费!”
然而,善于察言观色的李斯都顾不上附和自家王上了。
只因为此刻他的嘴里塞满肉香。使劲吞咽下去后,这才咂咂嘴说道:
“可是王上,这个肉夹馍真的很好吃啊!”
听到这话,嬴政的目光终于落在肉夹馍上。然而,那油纸包着的肉夹馍居然要用手拿着吃?
简直不成体统,嬴政嫌弃的皱了皱眉。
肉夹于馍这种吃法,当年白起在军中就曾用过。为了方便饮食,就将那野猪肉以药水熬制后夹于馍中,胜在打仗时士兵方便携带补充体力,但味道称不上有多好。(注)
可看到近臣们狼吞虎咽的都快没了吃相,最终,嬴政忍不住好奇,还是拿起来咬了一口。
肉夹馍外皮酥脆,再使劲一嚼,里面炖的软烂的猪肉便直接化在了舌尖,喷出了秘制的香汤溅在口腔里。鲜香软烂的肉味合着酥脆的外皮,瞬间便安抚了一天的劳累。
咸阳宫中的庖丁手艺自然也不差,可是炖煮出来的肉却远远没有这股挥之不去的肉香味。
这香味似乎是他们大秦从不曾有过的香料熬制而成,吃完之后口齿留香,那香气竟是久久不散,令人回味无穷。
一口之后,嬴政便也不在意什么吃法粗鄙。吃完这肉夹馍后只觉得食欲大开,忍不住夸赞道:
“大彩!”
此时,再就一口菠萝啤下去,那猪肉略带油腻的气息顿时被那股扑鼻的酒香气彻底压了下去,二者重合在一起,在味蕾上绽开,形成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简直令人赞不绝口。
“没想到这个叫做菠萝啤的酒,竟然味道如此之好!”
虽然不够浓郁,但是这带着气泡的特殊香气却令人精神为之一振,食欲立刻打开。
嬴政不知不觉就吃完两个肉夹馍,随后才看向那个看起来黑漆漆的、毫不起眼的红薯。
“王上,这红薯的果实看起来不甚美观,可是味道却也很是香甜啊。”
被现代美食征服,就连严肃的老臣王绾,此时也扒拉着烤红薯,吃的香喷喷毫无形象。
臣子们简直毫无仪态,嬴政嫌弃地离他们远了点。
然而,等他吃了一口后顿时也舒展眉头,忍不住赞赏的点了点头。
味道软糯又带着香甜的口感,外皮焦黄甘甜,里面热滚滚的一路暖到胃里。
也不知这个叫红薯的东西有没有亩产三百斤?能不能在他的大秦种植?
想到这里,嬴政立马便看向了祝晚晴,和颜悦色问道:
“没想到你这厨娘年纪不大手艺却很好,比寡人的御厨做饭更香。
辛苦你大老远跑一趟,不知想要些什么赏赐?”
“饭钱和外卖费,麻烦您结一下呢。”
嬴政:…
“多少?”
祝晚晴算了算,总共两千软妹币。这猫猫统还自带古今货币汇率换算,很快便算出来了秦代货币价格:
“这边一个币购买力相当于一百元,所以一共是——
二十个铜板。”
嬴政:……
这简直是对他们大秦财力的侮辱!
这个两千年后的人怎么回事,难道以为寡人的大秦很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