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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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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有枪。

也许你会觉得疯狂,数十个受过高等教育相信正义公理的未来女律师竟然会倾慕这样一个杀人犯,可是他值得。

有这样一个男人,生于书香世家,先天体弱却聪慧过人,幼年时双亲去世,被爷爷奶奶抚养长大。

少年时与邻居家的女儿相恋,然而少女的父母嫌其体弱原本不愿意把女儿嫁过去。却眼馋少年家丰厚的家底,最终还是为两人订了婚。

一年后,少年的爷爷奶奶相继离世,家中败落。而少女的父母则趁机解除了婚约带着少女搬了家,搬到了香港市区。

两人再未见过,直到长成男人后的少年来到香港求医治病,偶然间经过电影院门前时发现其上贴满的海报上语笑嫣然的年轻女郎,才知晓原来自己的心上人被星探挖掘进入无线做了演员。

男人算准了电影上映时女人会出现,明明身子骨极弱不能淋雨却还是苦等在电影院门口,直到心上人出现并且冷言冷语的说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他。

是啊,她怎还会认识他?

彼时的她再也不是那个笑容纯净只要喜欢的男生靠在身边就异常欢喜的单纯少女。浮华的大都市晃花了她的眼睛,她再也看不见少年时代的情谊,所见的只有成为名人之后的虚荣与优越感。被众人所喜爱,追逐在她身后的都是香港有头有脸的公子哥儿,她眼中怎会还有这样一穷二白的病秧子?

倘若就此揭过两两相忘也就罢了,却不想少女竟然怕少年的纠缠会引发媒体的关注近而挖出她当年只是一个渔村平凡少女并且还与一个病秧子订过亲的历史,因为脑袋一热竟然买通了杀手追杀昔日的恋人。

那个时候的沈义重病在身还东躲西藏,若非遇见了鬼添被他所救,恐怕早就暴尸街头了。

从那时起沈义就投了鬼添旗下,借用鬼添的势力逼女人撤销了暗杀。条件是两人就当做互不相识。

这件事在香港的黑道圈中知道的人不少,经常有人会用此打击才沈义,可是沈义却想完全没听到一样,只会越发尽心的为贵添做事。

时日渐久,终于成为尖沙咀支派的第二把手,有钱有势,然而身边却一直没有一个女人。

渐渐的当年的事已经很少有人提起,依沈义彼时的地位,若是真的还想要那个女人大可以直接抢过来,然而他却是不声不响,所有人都以为他忘了。

直到1987年,新义安内战发生之后的数月。

香港的电影圈从来不乏年轻貌美的新人。那个女人几年后渐渐没落,沦落为三流过气明星,很少再能接到像样的剧本。

某一日在酒吧买醉,被正好聚在酒吧寻欢的新义安十三个中层“四二六即红棍”灌醉,拖到酒吧后面的暗巷中轮奸致死。

第二日上了香港《大公报》的首版。当时引起了巨大轰动。香港的警察为时一个星期都破不了案,只因为案中牵扯的数人都是新义安的中流砥柱,根本动不得。

所有人都没有想过沈义,沈义用了一周的时间查清了所有事情,而后冷静的给十三人递名帖,邀请在中环的聚贤楼吃饭。

白纸扇的名望让众人不疑有他,都来了。而那一晚,也成为一个血色之夜。

许久之后道上的人还会说起,明明依照沈义的谋略和他手底下的那一帮人,想要这些人死根本就不要自己亲自动手,只需要暗暗谋划招呼一声,自然可以慢慢杀死这些人。

然而他却选择了那般的激烈,拖着本就虚弱的身体亲自动手为早就已经背叛自己的爱人报仇。最后身死。

这样一个男人,到底该说他说是至情至性还是愚不可及?

无论是怎样性格的女人,潜意识中都会想要有个男人深爱自己逾越性命,一生一世一双人,至死不渝的感情总是弥足珍贵的。

景平在大学时曾经有过一次恋爱,对方是一个俊朗优秀的男生,景平自然是喜欢他的,然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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