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3 章
:“季先生……救过我的命。”
若没有季明轩,他或者是已经死了,或者是比死了更加不堪。
沈默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可惜以身相许也是门技术活,他专业素质不过关,常常被季明轩嘲笑在床上像条死鱼。
季先生今晚又是夜不归宿。
沈默临睡前认真反省了一会儿,觉得确实该磨练一下自己的技术了。
他很少做噩梦,偶尔梦到了,必定是重复同一幕场景。他独自站在寂静的黑暗中,急着打一通电话,电话号码是一直刻在心尖上的,熟得不能再熟。
但是打不通。
热恋时通过多
少电话,甜言蜜语听到耳朵起茧,偏偏是这一天,他怎么也打不通了。拨了无数次,对方一直都是关机。
沈默怕得不行,拨号码的手指微微发抖,黑暗中蓦地伸出一只手,死死抓住了
他的脚踝——
沈默是被早上的闹钟吵醒的。他睁眼看了一下时间,想起今天是周一,应当去公司上班了。他的工作也是季明轩安排的,在季氏下面的一家小公司,负责资料整理这一块。工作很清闲,每天无所事事,基本上就是混日子的状态。
同事都说沈默脾气好,随遇而安,让什么干什么。有时分配他一些乱七八糟的杂活,他也都一一完成了。这天午休时,部门经理又来找他,让他帮忙画一张宣传图。
沈默摇摇头,说:“我不会画。”
“你大学不是学美术的吗?”
沈默只是说:“我真的不会。”
经理也不勉强,点点头走了。
到了下午,沈默就在茶水间听到了关于自己的传言。
“看不出来,那个沈默还挺傲的。”
“你不知道吗?人家可是有后台的。”
“他走的是谁的关系?”
“就是那一位……”
“季先生?不可能吧,他最近不是跟那个电影明星传绯闻吗?”
“有钱人嘛,怎么可能只有一个情人。”
沈默左耳进右耳出,只当没有听见。他回到办公室后,拿了支笔在纸上画起来,但是右手抖得厉害,像那一天他拼命拨那通电话时一样,画出来的线条歪歪扭扭,完全不成样子。
他盯着这张纸看了很久,然后揉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
沈默有三年没画过画了。
他家庭条件不佳,读大学时勤工俭学,在广场上给人画肖像。有时一坐半天也没有生意,周扬便跑过来给他当模特,那真是最快活的一段时光。
后来他跑了好几家医院,医生都说他右手的伤已经痊愈,对日常生活并无影响,他没办法再拿画笔,应该是心理障碍所致。
沈默就没再继续治疗了。反正他跟了季明轩后,不用再靠画画吃饭,以前的一切都成回忆,通通忘了才更好。
下班后沈默走路回家。刚走出公司大门,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正想看看是谁打来的,忽然听见有人
叫他:“沈默!”
沈默回头一看,见一辆黑色汽车缓缓停在路边,车窗摇下一半,周扬坐在驾驶座上,对他说:“上车。”
他还是老样子,说话简洁明了,一句废话也不肯多说。沈默却不再是从前的沈默了,他站在原地没动。
周扬道:“请你吃顿晚饭而已。”
沈默问:“季小姐呢?”
周扬皱了皱眉,道:“跟她有什么关系?”
“只有我们两个人单独吃饭,恐怕不太合适。”
“就算我们分手了,总还是高中同学吧,难道不能一起吃顿饭吗?”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霞光将周扬的侧脸勾勒得格外俊秀,他看着沈默道,“小默,上车。”
沈默想起从前的许多个黄昏,他坐在教室的角落里,一遍遍在纸上画周扬的脸。他闭了闭眼睛,终于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