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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第 1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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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当闪着寒光的大刀向着自己挥舞来时,林锦觉得自己依旧有一挡之力;当自己手中的长枪被大刀砍断时,林锦觉得自己应该还可以。自己死里逃生无数次,逃过了上京城皇家天罗地网的追捕,逃过了北疆草原的荒芜冰寒。

无数次、每一次,在所有人都觉得林家小儿要完蛋时,自己都打了所有人的脸,不仅没有完蛋,还活得越来越好,活得令人战栗。

林锦觉得自己这一次依旧可以,然而那寒光凛冽的大刀切豆腐一般斩断了自己手中的长枪,紧接着势不可挡地冲向了自己的脖颈。下一刻,林锦只觉颈下一凉,视野天地旋转,仿若自己短暂却又跌宕起伏的一生在眼前回闪。

鼻尖有香气萦绕,似是春日的花香袭人,又似是秋日满枝的果香,一个娇俏的身影在眼前浮现,缥缈如云烟,伸手去扑却什么也没有抓住。

意识完全丧失的前一刻,林锦脑中只有一个声音:我不悔!

倘若余生必须如狗一般摇尾乞怜得活着,那不若死了。倘若余生必须仰望着那个人而活着,那不若死了!

不悔!是真不悔吗?

林锦想起了那一年的秋日,那是一年四季中上京城中最舒坦的日子。天气不干不燥,秋风拂面不寒,天空也总是瓦蓝瓦蓝的,时而不时还会有北地的苍鹰的掠过,一切都是舒朗的样子,就连上京城的压抑逼仄都没那么令人厌烦了。

在这样的秋日,林锦是一刻也不愿在家中待的,要不呼朋引伴去郊外跑马,要不就包下茶馆的二楼,独自一人倚靠在扶手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繁华街景,看着天下众生如同蝼蚁一般忙忙碌碌,颇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一直以来,林锦都知道自己与人不同,清晰知道自己要走的是怎样的一条路。世人视他为纨绔子、天骄儿,林锦只觉可笑,只觉世人皆又蠢又瞎。

那一日,是个舒坦的秋日,天空瓦蓝,一丝风也没有,明亮的秋日下,林锦逃了国子监的学,倚在栏杆上一边喝茶一边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然后便一眼看到了秦家小九如同小厮一般跟在一人的身后,又是掏钱又是拎东西。

“呦!那秦小九原来好这一口!”林锦顿时来了劲儿。

同为国子监的学生,又是武侯家的子弟,林锦和秦朔便少不得被人比较。当然大多数人是捧林锦贬秦朔的,谁让秦家儿子太多,远比不上林家就林锦一根独苗苗来的珍贵又前途无限呢。

对于那些一踩一捧,林锦只听过耳就算了,心中只觉得这些人蠢。虽然如此,可林锦还是免不得多关注秦朔几分,越关注便越觉得有趣。

这家伙是和尚转世吧!世上怎么会有这种迂腐善良的大蠢蛋啊?!这样的蠢蛋如果不是投胎到了侯府,又是侯爷的老来子宝贝疙瘩,恐怕早就被人吃得渣渣都不剩了吧。

林锦自此对秦朔来了兴趣,在国子监也总不自觉地去找寻秦朔的身影,尔后发现这家伙的生活真是无趣的很。功课平平、武艺平平,没有任何嗜好,也没有走得近的好友。这家伙是有病吧?

林锦越观察便越觉得秦朔有问题,恐怕是脑子里缺了点什么。林锦也派过手下小弟去刺探过秦朔,可是所有的邀请,无论是外出跑马射箭,还是酒楼看戏吃酒,秦朔那家伙通通借口回绝了,完全一副不想和人多接触的模样,平日也是一副木头脸。

而今日,林锦竟然见到了秦朔完全不同往日的那一面,殷勤小意的模样像是被野鬼附身了。

“怪不得那小子平日一副拒人千里的模样,原来是好男风啊!”林锦摸着下巴恶意猜测着,“这算什么,我又不会歧视他的。”

待看到秦朔与另一个少年手挽着手一起逛街的模样,林锦简直笑弯了腰,拍着栏杆直呼,“秦家小九莫不是个小女娘吧!”

后来,林锦知道了,秦家小九非女娘,秦家小八才是女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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