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新生
立,青楼赌坊俱全,豪客云集,游人如织。
他左顾右盼,心想:“这里真是繁华,如果我不离开家乡,恐怕这辈子都见识不到这等景象。唉,做了十七年的井底之蛙。”
小小的乌溪县城让没见过世面的典蚕大开眼界,又听人说州郡会稽更加繁华,他便动身来到此处。
典蚕扔掉了从前穿的麻衣,换了一身青棉长衫,脚穿布锦鞋,一副闲游打扮。
因为他发现不论是商铺店家还是买卖掌柜,对待短褐麻衣者大多言语无礼,神色不耐,而对待穿长衫者态度便好了不少,尤其是身穿绫罗绸缎者最受欢迎,恨不得跪下来接待之。
“难怪说人要衣装,佛要金装,不然会被狗眼看人低!”典蚕忍痛花了近两百文置办了这身行头,加上最近吃的好,睡得香,脸色红润,身材也结实了不少,与半月前简直判若两人。
“典蚕,是典蚕兄弟吗?”
忽听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典蚕一惊,转头见一个穿着蓝缎袍子,脸皮蜡黄,左眼角生着一颗痣的年轻人冲他招手。
看到典蚕回头,那人眼睛一亮,三两步走过来,笑道:“真是典蚕兄弟,要不是你走路姿势特别,我差点都没认出来。”
典蚕回想起来,这人名叫周通财,也是乌溪县人,去年在作场里做过几天工。听说他喜欢赌钱,有一次债主追到作场把他打了一顿,从那以后就再没见过他。
没想到两人在这里遇上。
聊了几句,周通财道:“这里说话不方便,咱们找地方喝两杯,我请客!”
典蚕本想推辞,但架不住周通财热情如火,被生拉硬拽进了街边一家酒馆。
“小二,来几样拿手菜,一壶花凋。”周通财熟门熟路地吆喝道。
酒一上桌,周通财先给典蚕满上一杯。
“我不喝酒。”典蚕回绝道。
“哪有不喝酒的人,莫不是看不起兄弟我?”周通财羊装发怒,又压低声音笑道:“这里的花凋兑了水,没什么劲头。”说罢端起酒杯勐灌了一口,摇头晃脑道:“他乡遇故知,实乃人生一大喜事。”
两人只是泛泛之交,典蚕不清楚他为何如此热情,不过听了这话也是心中一暖,端起酒杯,犹豫再三,心想:“王老爹说少沾酒,只喝一点应该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