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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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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态,我好象在哪里见过。

我的确见过。在荒废的广成太子庙里—绣九章的衮袍,双手执圭的端秀。在苏探花家的画上—红绒球的金冠,赭黄色的龙袍,面若敷粉的娇嫩。眉间的和煦与悲悯,都是发自内心。

这个以毒计杀害萧芒的前大将军,竟然在竭力模仿萧芒!

只是再厚的□□,也难遮青黑的须根,再雅致的儒衫,也难掩凶蛮的肌肉。

他越是竭力地模仿,就离广成太子越远。粉擦得越厚,就越是丑陋与可笑。萧芒发自天然的仁心,岂是一个满心屠戮、伏尸千里的屠夫所能伪装的?再竭尽全力地模仿,只能令他可笑到可悲。

这一瞬,我顿时看穿他威风凛凛的外表之下是如何厌恶自身,如何心中软弱彷徨,竟要去模仿一个死在自己手里的人。

难道他日日如此,刻刻如此不成?

实想不到霍威其实如此可怜,又如此可笑,我不禁放声大笑。

你笑什么?他放下书卷,虽想竭力不扭动面上的肌肉,一层粉还是从他脸上簌簌掉落,浮散在空中。

你若用糨糊刷,脸上的粉就不会掉落下来了。

我不同你一般计较,魏晋两朝,多的是着粉之士。

可惜你多像匈奴人士,不像魏晋人士。

我想起了睿琛小时候,我给她买过的面人,总是过不了几天就会因干硬而开裂。霍威此时的脸,正像一个因干硬而四处开裂的面人。

墙上悬着一幅书法,我竭力忍住不去看。我终究因书法落入霍威毂中。

耳中只有铜壶滴漏之声,不知为何,听在我耳中竟像骨骼碎裂之音,我不得不想起赵箴。此生有恩不得不报,报了一人,却又欠了一人。或许世道便是如此,恩与怨永不能两清。

霍威不曾立刻杀我,我尚留有命在。赵箴却残了双腿。

但他内力如此之高,即便碎了双膝,料想也不至于沦为残废。

不知不觉,我还是转头去看墙上的字。

一样的毫无烟火气,一样的不俗,却明明与我那晚所看的并非一人所写。世上何时竟有了这许多远胜于我的书家?

霍威贼子,矫作粉饰之辈,竟觅得这许多书家精品!

房门开处,霍威带着随从走了进来。

他依旧穿着儒衫,戴着金冠,脸上虽仍施着粉,却已薄了许多,隐隐透出一张发红的脸膛,见我看着墙上的字,便道:“这是我那太初兄长所书,可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我哑然失笑。

霍威见我不信,讶然道:“你已在我手心之中,我又何必骗你?”他眉头皱得一皱,似是若有所思,沉吟着道:“那晚你看的字的确是一位花农所书,墙上这幅却实实在在是我兄长写的。”

我冷哼一声。

先前我毫不相信一个劳苦贫困花农能写出如此超脱凡俗之字,如今我却相信,恰恰是无所求无所谋的花农才能写出不俗之字,相反,再精于书道之人,心中若存了险恶用心,也必写不出无烟火气之字。

我冷冷地道:“霍威,你囚了我这许多天,不杀我,不折辱我,莫非是要跟我探讨书法之道?”

霍威叹道:“林公子才名满天下,若能和你一边饮酒,一边探讨书法,倒确实是人生一大如意之事!”

他拍一拍手,果然有两名亲随送上一把银壶,两副银樽。

紫红色的酒浆注入银樽,竟然还是葡萄酒。

他亲自捧了酒樽,奉到我面前,道:“林公子请。”

我想也不想,拂袖便打去了酒樽,酒樽“当”地落地,如血般的葡萄酒在地上蜿蜒爬行。

一名亲随指着我怒喝道:“无礼!”

霍威却并不动怒,向亲随摆一摆手,又向我平静地道:“林公子莫非不愿与我一起喝酒?”

我也平静地道:“我与朱袭,尚能一起喝酒吃茶,但你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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