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娘要嫁人(9)
很快整理好了,沈瓷便带着这一堆行李,两个丫鬟和自家儿子一起离开了。
“娘跟我一架马车吧,翠青和冬梅去后面那架马车,随时待命就行。”
翠青和冬梅显然也习惯了自家大人对夫人的保护,这才是人间孝子啊!以后要是谁嫁给自家大人,当了林家的少夫人,那可真的是命好。
这古代的马车,即使林则已经努力让其看起来舒坦了,就连座位上都塞满了棉花,但是这并不能让沈瓷觉得舒坦。
沈瓷还会难受到想吐。
林则一看,立刻拿了一份薄荷叶出来,“娘,你要不睡一觉吧,你这晕车还真的是一直习惯不了,自己也治不好,偏偏每次都想与我到处跑。”
沈瓷:“……”谁晕车?绝对是原身体质的锅,这要是搁在现在世界,怕是晕车都能晕死过去,而现在只是晕马车而已。
但是这晕着晕着的,沈瓷就近自家儿子手上的薄荷叶,稍微清醒了一点,然后被儿子揽住,“娘若是实在坚持不住就先睡吧,儿子扶着你。”
沈瓷:“……”不知道是不是晕车的原因,她莫名的因为这种绝世好儿子感动了。
这打着灯笼应该都是找不到的了。
“则儿,为娘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情,就是当初救下你,真的太值了。”
林则不自觉的轻笑。
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何尝不是遇见母亲,生母带给自己生命,但是却早早的将自己抛弃。
“娘严重了,娘才是儿子的救命恩人,还清楚的记得当年的事情,当年我才五岁,因为饿狠了,所以去偷了酒店人家吃剩放在桌子上的鸡腿,结果就被人追着打,那是个冬天,身上被拳打脚踢的,我都怀疑自己会死在那个雪天,是母亲如儿子救世主一般降临,将那些人赶跑了,然后将我抱了起来,然后带回了母亲开的医馆。”
“那真的好惨。”沈瓷说到,这一个五岁的孩子为了个鸡腿差点被打死,沈瓷真的觉得这主角之所以成为主角不是没有理由的。
毕竟童年太悲惨了。
明明其实应该是生来的天之骄子,却阴差阳错的变成了脚底的污泥,后来若不是遇见原身,怕是就……真死了。
“你不嫌弃我给我清洗了身体上了药,给我干净的衣物,甚至还问我,你想不想当我儿子啊!我会让所有人都没办法欺负你,我会保护你的。当时真的太好笑了,娘你当时也才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居然让我喊你娘亲,我当时还觉得你是个傻子吧。”
沈瓷:“……”她放弃这个儿子是毫无瑕疵的说法,毕竟这还带上吐槽了。
“只是母亲太坚持了,每次我被打了就去帮我教训打我的人,一根银针耍得威风得很,而且还给我找教书先生教我读书,还天天抓我做学业,最后我才知道,母亲当时没有说笑,是真的想把我当儿子养,我这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也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同意了,于是母亲就给我取了个新名字,就叫林则。”
“有什么寓意吗?时间太久我都不记得为何取这个名字。”沈瓷问到,毕竟是聊天,这有来有回才叫聊天。
“这贝字母亲说是钱币,然后这个字寓意着刀刀收刮钱财,穷不着。”
沈瓷:“……”这原身是个奇才,取名的奇才,还是个财迷,实实在在的财迷。
“之后娘就一直搬家,按照娘的想法,这越接近皇城,那教育资源越多,而且也方便考状元做官,后来儿子真就考上状元了,不得不说娘真的是高瞻远瞩,这说啥都能成为事实。”
沈瓷:“……”
这林则吧啥都好,就是对母亲这蜜汁崇拜要不得,原身可是拿着小剧本的,知道你是会一飞冲天的,这不得到皇城,去认祖归宗。
哎。
不过原身应该也的却是对这林则真心的,倒也是真心为这个儿子好,只是这人算不如天算,这还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