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本·同学会(十六):
金律师身为老玩家的脑子还是在线的,对陆教授道:“也许这回你不是有计划的要杀人,而是发现了枕医生准备动手,不得不临时起意,抢在枕医生之前弄死应德。”
不想让自己暗恋的人手染鲜血,这种理由还少见吗?
陆教授的回答是:“哦,那我倒是有可能。”他非常干脆的承认了,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甚至有点……骄傲?他看着枕流,认真道,“在你杀人之前,我一定会先让他咽气。”
枕.菠萝头.流不为所动:“那你是几点下的手?”
陆教授也是个老敷衍大师了,既没有拒绝回答,但也没有好好回答,他只是说:“反正是在凌晨两点以前。”
乔篮球都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凌晨两点是什么意思,枕流却已经明白了,枕医生自认为万无一失的计划,陆教授不仅知道,还预判到了因为金律师的搅局会让死者提前死亡,所以陆教授更早的动了手。
“所以,你承认二楼的高尔夫球杆是你打的咯?”
“如果我动手,他会半个后脑勺都不剩下。”陆教授露出了一个十足十的变态笑容,语气却轻描淡写的仿佛他只是在描述一个现实,“我怎么可能犯留下后患?万一没打死怎么办?”
枕流就事论事:“陆教授住在二楼,很大概率不会把杀人凶器留在二楼。”
枕流一开始就排除了高尔夫球杆属于陆教授,这是人的一种下意识行为,杀人凶器一般要么会扔的很远,要么贴身存放,当然,也有可能会在仓促间遗落到犯罪现场。总之,这种不当不正放在娱乐室的做法,不太可能是住在二楼的人干的。
金律师也跟着道:“同理而知,枕头捂人也不像是陆教授会选择的手段。”
一方面,捂人不一定能够把人捂死,另外一方面,会选择这种手段的人,要么笃定死者无法反抗,要么就是对自己很有自信,觉得死者打不过自己。
也就是说,符合枕头捂人这个侧写条件的,要么是下了助眠类药剂的人,要么是身高体壮手劲大的乔篮球。
假设枕头的手法真的属于乔篮球,那大家的杀人方式就已经很明显了。
金律师用了A类毒。
枕医生用了B类毒。
乔篮球用了枕头。
赵二代用了高尔夫球杆。
陆教授用了刀子。
就金律师个人的判断,他一开始还以为捅刀的人,是因为第一次杀人没有经验,慌乱下才多捅了几刀。但如今看来,只是陆教授习惯性补刀,想要确定死者死的不能再死,不会爬起来。
而如果杀人手法能够对上,也就会产生另外一个时间线上的推测,陆教授才是最后动手的人。毕竟捅刀这么明显的事,前面的人不可能看不到,闻不到。
那嫌疑人的范围就缩的很小了。
金律师把目光全部都集中到了赵二代身上,所以,这才赵二代这么想对付他的原因吗?
在乔篮球之后第四个分享证据的枕流,目前也比较怀疑赵二代,只不过和金律师的推测不同,枕流觉得是有人看到了刀伤,却故意瞒报。
“我去了洗衣房,看到了有人半夜使用过的记录。”民宿别墅的洗衣房在地下,那里除了是车库以外,还有一个通透的天窗设计,可以用来晾晒衣物。洗衣机是供租客免费试用的,但和其他家电一样,都是有使用记录的,从几点到几点,写的非常清楚。
为什么要在这个敏感点洗衣服呢?
“因为衣服上有血迹。”枕流按照整理好的顺序,放出来了几张响应的照片,“但大家也都知道,血迹是哪怕擦掉,也能够检测出来的。这是洗衣机的鲁米诺反应。”
青白色的痕迹到处都是。
这些便是本应该被擦去的血迹了。
“做了这一系列掩盖行为的人,要么是凶手,要么是在发现了凶手动手之后,想要给他抹平痕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