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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1章 兽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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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一力降十会!

不论任何时候,绝对的实力,永远不惧一切魑魅魍魉。

昊日部落的人会把沈正凌请回来当大巫,确实是看见他使用灵力。

但是因为离得远,而且当时沈正凌有所收敛,昊日部落的人只以为他有什么特殊技能引发天雷,所以才用了个大巫的名头,把人请回昊日部落。

但是现在,见他毫无征兆的就变出雷球和火球,便知道之前怕是看走了眼。

这人哪是什么借用天雷之力,根本就是自己能制造雷火。

这么一来,把沈正凌请回来当大巫这个决定,倒显得十分不可取。

这哪里是找回来个吉祥物,这分明是请回来个祖宗。

可俗话说得好,请神容易送神难。

沈正凌只是想要行动自由,倒没想过要离开昊日部落。

巫医说得对,昊日部落是蛮荒大陆最大的部落,条件自然是别的部落无法比的。

最主要的是,沈正凌在昊日部落生活了一段时间,对昊日部落相对熟悉,也没什么心思去找个陌生的部落呆着,那又得从头开始熟悉,而且打探消息什么的,怎么看都是在昊日部落顶着个大巫的身份更方便。

沈正凌决定留在昊日部落,部落的人也没办法,他们不敢赶人也赶不走,双方就这么相安无事。

认真说起来,沈正凌也不算是他们昊日部落在养着,他武力值高,但凡出去,就会顺便带猎物回来,收获比族里最厉害的勇士还多,而且也不插手昊日部落的内部事务,如此一来,倒让昊日部落的人彻底放了心。

就这么过了几年,有一回,沈正凌出门再回来,就带了一头通体雪白,体形状硕的狼回来。

那狼一看就十分威猛,十分听沈正凌的话不说,而且通人性,让部落的人十分眼热,更有人也想要养一头这样的兽宠,却始终不得其法。

蛮荒大陆的野兽从未有被驯服过的先例,野性十足,不是一般人能收为兽宠的。

倒是昊日部落的族长和巫医还有几个骨干族人看见他和白团子相处的情形,目兴微动,心里也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乌格等人时不时过来和他套近乎,不是询问他怎么让白团子听话,就是打听他怎么控制火球和雷球。

沈正凌只一句话就打发了他们:“天生的,这个你们学不会。”

白团子更是私下跟沈正凌告状,说乌格等来人好几次都想偷偷把它关起来,有时候还用吃的诱惑它。

白团子不屑道:“我是差那口吃的狼吗?”

沈正凌撸了它毛茸茸脑袋一把,低声道:“谁说不是呢。”

他原本对于撸毛茸茸这种行为是十分嫌弃的,一来之前白团子跟他抢顾元元的时间,顾元元撸团子的时候就冷落他,二来,他一个大男人,撸个毛茸茸像什么样子?一点都不勇猛阳刚。

等到了这个蛮荒大陆几年,一直找不到顾元元,心里空落落的,好不容易找回来的白团子,倒有种相依为命的凄凉感。

想到顾元元总喜欢撸狼崽子,沈正凌也顾不得嫌弃,把白团子撸了一把,这一撸就上瘾了。

毛茸茸的手感,满足!

沈正凌就有点后悔,当初怎么就没有多撸几把毛茸茸,这浪费了多少时间啊。

他撸毛茸茸撸得高兴,就有点不舍昼夜,逮着就撸,到最后,白团子都怕他了,每次都离他远远的,警惕看着他。

看见他靠近,白团子站起来就跑,不满的嗷嗷直叫唤:“停停停!你不要过来呀!”

“我都快被你撸秃噜毛了,再撸下去,我都要成为秃毛狼了。”

沈正凌瞅它一眼,道:“哪有这么夸张?”

“我看你身上皮毛挺厚的,离撸秃噜毛还远着呢,过来,让我撸一把。”

白团子打死不干,可它忘了,它是沈正凌的灵兽,只要沈正凌态度坚决,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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