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
此时出现在这里的当然是买完东西回来的顾风。
林彬彬听到后面痛呼声,转头一看,吓得背后生出一身白毛汗,后怕不已。
原来,林森手上拿着的是一把水果刀,之前帮他妈擦了下桌子,表现一下,争取到了过几天去望云居服饰店买夹克衫的承诺。
争取到了以后他就没什么想干的了,拿起菜板上的水果刀,想切个水果吃吃,谁知就看到了林彬彬,一时不差,就带着水果刀出来了。
林森看林彬彬不顺眼,怕手上的刀子伤到林彬彬,林彬彬会不要脸的讹人,所以一开始就将匕首给塞进了口袋里。
冬天的裤子口袋紧,可以当成刀鞘,只要不蹲下来,就不会伤到自己。
等翻完林彬彬的衣服后,他又拿了出来,随手把玩着,不知道是从哪个混混身上看到的,觉得很帅,也想帅瞎林彬彬。
结果刚才一时气怒,差点就将这水果刀给丢出去了。
林森没有经过训练,准头肯定不好。
但林彬彬的距离跟林森只差不到一米,就算准头再差,都能刺进林彬彬身体中。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可能直接就扎进他脖子里去了。
顾风刚才就看到这两个小孩在吵架,一开始没放在心上,只在旁边观望着。
没想到听着听着就觉得吵架内容不对。
顾风一直都知道林蓉前夫是个渣男,离婚后一人带着儿子,跟娘家也没有任何联系。但除此之外,别的就不知道了。
林蓉不是个喜欢把自己**挖出来博可怜的人,温秋雨把林蓉当好朋友,就算是在自己男朋友面前,也不会把好朋友的**挖出来当成自己和男友之间的谈资和笑料。
因此顾风知道的只有这么多,就连林蓉前夫的情况、姓名和大概住址都不知道,就更不知道小三开的店了。
说来也巧,这个小三的卤肉店,正是顾风为初八订婚宴定的卤牛肉店铺。
这条街道像这样的卤牛肉店有两家,选择这一家,不是因为这家味道更好,其实两家味道都差不多,但这一家就在菜市场旁边,拿货方便。
他从林森手里取出那把水果刀,上下打量这小孩儿:“你是这家店的小老板?”
自己也吓了一跳的林森原本脸色发白,听到顾风这么问,立马挺起胸膛:“对,我就是这家店的小老板,你快把手给我松开,不然我让我爸妈出来打你了!”
最后一句话,他说的有点心虚。
他爸脾气的确不好,但其实是个欺软怕硬的窝里横。
顾风个头高大,身体强健,捏着自己手腕的手就跟铁钳似的,他爸才不敢打这个人,反而怕被打。
顾风嗤笑一声,松开林森的手,指指身后的小轿车:“这是什么玩意儿你认识不?”
林森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是一辆小轿车,他爸眼馋了好久。后来家里亲戚有人买了一辆,他爸就觉得自己矮了那些亲戚一头,非要让他妈给他买一辆。
这些年,他妈把他爸当儿子一样的养,早就把那个男人给惯坏了。或许如今已经没有了过去得不到时的水月镜花般的爱意,却也觉得自己这个年纪已经经不起折腾,也已经养成习惯,不愿意再挪窝。
于是被男人像是抓住了软肋般的予取予求。
他妈最疼林森,就连给林森买一件一千多块钱的夹克衫都要攒钱才能买,还怎么可能拿得出几十万元来买小轿车。
可男人不相信,认为他妈藏私,留着钱说不定是想要找小白脸,每天不是打就是骂。
然而实际上,女人身上的钱,跟男人重逢后,就为这个男人花去了不少。后来把林蓉母子赶出去后,又帮这个家里出了一次血,身上根本不剩下多少钱。
卤肉店每天都在挣钱,如果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会过日子的话,攒这么多年下来,就算攒不到一辆小轿车的钱,或许再借点钱,买一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