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言情剧
上完晚自习加强班, 回到宿舍。
郁秀秀看见韩小月还是有点儿心虚, 没敢往她跟前儿凑, 匆匆忙忙洗漱完, 躲进了被窝里。
韩小月不喜欢郁秀秀,哪怕她跟自己一个系的,成绩也不错, 还是不怎么搭理她, 一直跟温玉一起同进同出。
不怎么关注郁秀秀的韩小月,这时候自然也没有发现她的心虚。
在水房漱完口,不慌不忙的回到宿舍, 倒上热水,仔仔细细地洗完脸,抹上雪花膏, 坐在床上还烫了烫脚,把自已收拾舒服以后, 这才躺上床, 盖好被子,准备睡觉。
韩小月慢悠悠的洗脸的时候, 郁秀秀就从被子里偷偷冒出头来,盯着她看。
不仅韩小月不喜欢郁秀秀,郁秀秀也很看不惯韩小月这个舍友。
本来嘛!都是下乡当知青, 受不了苦嫁了个条件不错当地人,就她韩小月重情重义,把农村的丈夫, 孩子带回了北京。
那样一个土的掉渣的泥腿子,估计字都不认识,怎么可能真喜欢,肯定是甩不掉,这才不得不带回来的,装什么恩爱夫妻。
想到沈卫红用韩小月当例子,劝她把乡下的泥腿子和拖油瓶儿也带回北京的话。
那装的正气凛然,满脸为你好的恶心样,差点没给她恶心吐了。
想到当时周围那几个同学,看自己那种鄙视,瞧不起的眼神,郁秀秀就对沈卫红恨得不行,就连韩小月也被迁怒了。
这时候她静下心来,仔细观察了韩小月一会儿。
才发现她皮肤白皙细腻,圆圆的娃娃脸显得年龄很小,一点儿也不像嫁过人生过孩子了。
大大的杏眼水润清澈,整个人看起来漂亮又娇软,正是大多数男人都喜欢的类型。
而且浑身的气质也干净温和,还透着股高贵的书卷气。
正是她身上这种气质,让很多对她有好感的的男同学知道她嫁人以后,都没敢站出来跟她表白。
特别是在她明确的拒绝了好几个跟她示好的人以后,更没有人敢再去打扰她了。
即使韩小月很漂亮,优秀,可是她跟自己一样嫁过人,而且把她男人和孩子都带到学校来了,全校都知道她有男人了。
所以当她发现,医学系那个会作诗的大才子余瑞和,居然在图书馆偷看韩小月的时候,她非常的震惊。
余瑞和是谁呀?京大有名的才子,虽然是医学系的,可是写诗,画画,拉二胡什么都会。
而且看他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他家庭条件很好,是北京本地人,父母都在机关单位上班,而且家里只有他一个儿子,还没有被宠坏,这么勤奋好学,性子也特别温和,有礼貌。
比中文系那个下巴都抬到了天上,用鼻孔看人的汪洋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她没想到这么优秀的人,会喜欢上有夫之妇的韩小月,还喜欢的这么卑微,只敢在后面偷偷看人家。
所以在发现余瑞和偷看韩小月的时候,她还特地跟踪求证了好几天,才肯定余瑞和是真的很喜欢韩小月。
图书馆,他特地跟在人后面进去,找个偏僻的位置,拿本书光明正大的偷看。
食堂,磨磨蹭蹭在那儿吃饭,一直等到韩小月吃完饭走了,他才会跟着往外走。
只要韩小月的公共课,大多数都能看到他,也总是会挑韩小月后面的位置坐,除非他有很重要的专业课走不开,否则他是不会缺席的。
开学也有好几个月了,跟同学们也都熟悉了起来,在这么繁忙的学习生活中,郁秀秀都抽出时间,把那些优秀单身男同学的家庭情况给摸清楚了。
而余瑞和就是其中条件最好的几个之一,这些条件太好的,她没敢下手,毕竟她是嫁过人的,要是弄到最后进不了门,那她就白忙活了,还搭上好几年时间和名声。
所以她当初在这些男同学之中,犹豫了好久,综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