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会师
萨沙的大治愈术, 在第3天就已经展示出不凡的效果。
反抗军首领赤着上半身,一手撑在洗手台上, 微微偏着头,在盥洗室用刀片刮脸。
他与自己的士兵们同吃同住,要想再过从前那种精致的生活,基本上已经不可能。
但布鲁斯·韦恩并不需要时间适应。他在早年游历的时候,就已经习惯饱经磨难的日子了。
镜中男人的脸,原本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十岁。
持续高负荷的战斗,和不断服用的强化药,不可能给他的人类躯体任何缓冲时间。
第一年,他的真实身份就已经被公开。但渐渐地, 不再有人记得, 他们沉默强悍的首领,曾经也是哥谭大名鼎鼎的贵族公子,招蜂引蝶的布鲁西宝贝。
在一切都还没发生的时候,他的正联伙伴, 总是很讨厌跟他一同出席宴会之类的场合——那代表着所有漂亮妹子的目光,都会被布鲁斯抢走。
“你会发现他这人还是戴面具讨喜点, ”哈尔出离愤怒地评价过, “真的。”
现在大治愈术正在他体内生效。
第三天,他鬓间的丝丝白发,就已经全变黑了。
这张饱经风霜的容颜, 就像回溯魔法一样, 慢慢抚平皱纹、隐去深重的黑眼圈, 将表层那些狰狞的灼伤抹除。
布鲁斯·韦恩那张夺目的俊美容颜,正在一点点重新展露。
但这对他不重要。
真正重要的是,他开始拆除自己脊背上,那些开始生锈的外骨骼装置。
他的身体比任何人知道的。
都要糟糕百十倍。
当布鲁斯脱离外骨骼动力装置时,他基本等同于一个无法移动的瘫痪病人。
他握拳,行走,坐立,战斗,每一个从运动神经传递而来的指令,都已无法被自己的躯体接收。
他成了一个挂在外骨骼装置上的肉架子。所以也曾认真考虑过,让自己成为钢骨那样的半机械人。
现在,他脊背上的外骨骼,已经拆到了第四节。
布鲁斯正在体会重新掌控躯体的感觉,学着重新用手指操控刀片,给自己刮干净胡茬。
不过他故意将刀片压深了些,在下巴上割出一道血痕。然后靠近镜子,评估伤口愈合的速度。
镜中男人的脸在渐趋年轻。
唯有那双幽蓝的眼睛,是苍老的。
“吉姆。我总在想,如果还能再有一次机会。”
第三年年初,他坐在吉姆·戈登病床前,说出他埋藏已久、且永远不可能再提的一段话。
“——在这一切发生前,我会亲手杀掉小丑。”
小丑。他该死。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想要让小丑死。
他该死在恶臭脏污的哥谭下水道里。像一条被活活打死的疯狗,尸体旁围满肥大的老鼠,最终被啃剩一具斑斑的白骨。
小丑枪杀戈登的妻子,将他的女儿芭芭拉——充满正义感和热情的蝙蝠女孩——残害到终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小丑用撬棍毒打一个孩子至死。当他把杰森·陶德的尸体抱出废墟,这个孩子几近不成人形。
这个疯子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动摇黑暗骑士一生的信条。他要拉哥谭最伟大的英雄陪他堕落深渊,当他死去,哥谭骑士高贵的披风,也会被他的污血腐蚀。
“ah……batsy,batsy。”小丑说,“你总是不肯让我赢一次。我该对自己好一些,去挑战一下简单难度。”
——于是,当克拉克撕开他的心脏时,这个恶魔发出了他此生最畅快、最如愿以偿的大笑声。
“吉姆,在他腐化克拉克之前,我就该杀了他。”
伤痕累累的骑士坐在床边,将他反复在心底完善、却永远无法实现的计划,朝这个大限将至的老人和盘托出。
“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