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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往事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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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八年五月初五, 大清国的《婚姻法》颁布, 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合情合理……饶是最念叨“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保守派反对人士, 也捏着鼻子认可。

女子十六岁才到法定年龄合法嫁人你能说不对吗?很对。自家的闺女都不想早早地嫁人。

七出之条之一,女子无子就可以被休,作为男子不管不想用到可当然很想要保留这个权利。

可现在的情况是“铁证如山”男子和女子共同孕育小娃娃,而不是所谓的“父精母血”。

再说了, 就算是“父精母血”,实际上也不光是女子的一方责任。男子若想要孩子, 想要身体康健的聪明孩子, 首先他自己的身体状况要有“精神”吧?虽然这样说来男子觉得非常、非常没有面子。

一条条的,附带一个个案列和判决原因供参考。原本《大清律》中有关于婚姻这一方面的律法增增减减、更更改改的,全都到了《婚姻法》里面。

比如“平民男子年方四十无子可纳妾”这一条废除,四十无子, 安知是谁的责任?

比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一条去掉,其他的朝代虽然也是约定俗成的儿女婚事就该这么办, 可到了大清一朝才明文写到律法里面,现在给取消了,也不是不应该不是?

再比如《大清律》中“男女订婚时必须将各自有关残疾、老幼、庶出、过房、乞养等实情一一相告,并根据各人意愿写立婚书, 并依礼聘嫁……则仗刑八十……”这一条,增加一个遗传病问题告知,婚前检查建议等等,这不是很好?

尤其是隔代遗传这一方面。

婚姻之事关系到人的一辈子,幸福安康、仕途前程, 甚至子孙后代……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再怎么谨慎都是不为过。这些个,和“爱情”丝毫无关。

大清国的老百姓议论纷纷,总体来说,不管是女子还是男子,都是满意且感激。

用老夫子们的话说:“皇上和小四爷这是为了我们大清国越来越好,为了大清子民的后代越来越健康聪明。”

“皇上和小四爷没有偏心。”

皇上摇头叹气:“明白着偏心于女子一方,消去了男子的‘面子’。”

小四爷很不认同:“‘面子’是男子自己去积极争取,而不是消去女子的正当利益只为了男子的所谓‘面子’。”

“女子的生命意识在觉醒,尤其是沿海一带。这是好事情。相当于大清一下子多出来一倍的劳动力和智力基础。”

皇上一噎。说得好像他不希望大清国越来越强大一样。

“决定派弘历和弘昼出去?”皇上果断地转移话题。

“嗯。这几个月五弟和六弟经常帮忙批复折子,于处理事务方面有了不小的进步,可弘晙每次检查总会发现他们的问题还是满多,都需要出门历练一番。”

…………

小四爷·弘晙端得一派“风光霁月”,皇上牙疼。

“弘历和弘昼出门,下一个谁来帮你?”问完皇上就后悔了。可小四爷脱口而出:“三哥和弘皙堂哥。”

皇上面皮抽抽:“那是你三哥和你弘皙堂哥。”

重点:都是“哥哥”,其中他弘皙堂哥还是理郡王,而且因为二伯的关系,各方面的待遇都堪比亲王。

弘晙反应过来,看一眼他阿玛,开始思考。

亲阿玛心里暗乐。

就儿子这个小样儿,还想“偷懒”?

不管是太上皇还是皇上,还是叔伯们宗室皇亲们,所有人对于他们的弘晙阿哥都有两个认识。

爱玩,爱美食,爱美景,爱美人儿……不爱读书,不爱做事,更对大清国的很多现状小不满,眼界儿特高。

重情义,重责任,重强大……心胸宽大、目光长远、深谋远虑……好处说不完。喜欢自然万物,喜欢天地间的任何天然自然之物,包括民间最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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