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嗒嗒嗒嗒!嗒嗒嗒嗒!
这是一开始热身小跑的声音。
嗒嗒!嗒嗒!嗒嗒!
这是热身完毕, 开始准备长跑时候的节奏。
这个脚步声合着心跳一起响起的时候,幸运就知道,自己一定状态很好!
大部分时候, 人类连另一个人类心里正在想什么都不知道, 就更不要提搞懂一只小信鸟的想法了。
就连陪伴幸运时间最长的宫肆、最擅长猜测其他人想法的溪流都猜不准幸运的心思, 就更不要提其他人了。
其实, 大部分时间幸运是一只很简单的鸟。
和其他的信鸟,和其他的鸟没什么不同。
它还没有长大, 这样一来比起其他年纪大了要考虑求偶、养育后代的鸟儿思考的事情就更少了许多。
遇到宫肆和溪流之前,它每天主要思考的是什么时间去什么地方可以捡贝壳, 稍后发现那些钱币很好吃之后, 它又开始思考如何去鱼市上挤一个角落摆摊儿,然后其余的时间它就都放在了商业街的信鸟店里。
它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不记得自己的出生地, 对生育自己的鸟更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它只知道,从它这颗小脑袋里开始能有点东西的时候, 它就是孤零零的。
可是其他的信鸟却是住在一起的。
住在一个大屋子里, 里面有好些铁丝做成的“窝”, 然后“窝”里有食物有水。
不用夜里冒着寒冷孤单的去水下叼贝壳,还要时刻提防水里可能会忽然冒出来的巨大食鸟海兽。随时就可以有食物,还有很多同伴聚在一起……
然后它遇见了宫肆和溪流,然后它也有了自己的铁丝窝。
还有了自己的信筒,宫肆总也搞不明白幸运为什么那么喜欢信筒,每天睡觉也要把信筒戴在身上, 因为它不知道信筒对于幸运来说意味着什么。
有信筒的鸟是有用的鸟,是不会被抛弃的鸟, 是永远有铁丝窝可以回去的鸟——不止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概是站在外面偷窥信鸟店的日子里吧,幸运小小的心眼里已经顽固的形成了这个想法。
当然,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幸运已经快要记不起来以前的日子了。过去站在信鸟店外面可怜巴巴往里望的日子已经快要和出生地、父母一起遗忘在小小的脑叶深处了。
毕竟作为一只信鸟,智商从来都不是什么强项嘛!信鸟的强项是记录其他信鸟的声音频率、气味!
这简直是与生俱来的本领,就在宫肆一边让它嗅闻其他信鸟的羽毛一边担心幸运到底能不能记下这么多信鸟的信息的时候,幸运的脑中已经精准的将每只信鸟的味道和叫声频率精准对号,然后妥善的记录在自己的脑瓜里了。
只不过大概是之前某种孤单的记忆仍然潜意识残存在它的记忆里的缘故,它的脑子里还同时记下了自己的脚步声,在它还是孤零零的时候,陪伴它的只有它自己的脚步声,当它恐惧的时候,它就听着自己的脚步声,渐渐地,这就成了一种习惯。
即使它现在已经不再恐惧了。
乌黑的眼睛坚定的目视前方,它已经辨明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只信鸟的方向,然后正在努力的向对方的方向跑去!
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幸运正在用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向前奔跑着。宫肆是看过它的奔跑的,在集市摆摊的时候,幸运基本上时不时就要去帮他送个信,灵巧的在人群里穿梭的小身影——这是宫肆对幸运奔跑模样的评论。
“跑得可真快,其实搞不好不用我救它,它自己也能跑掉的。”——这是曾经在食鸟兽嘴中“救”下过幸运的末法对它的评价。
然而,这些评价其实都过时了,如果他们看到此刻的幸运,一定会被幸运的速度吓一跳——
怎么会有奔跑的如此快的鸟?
简直就像一道黑影,幸运一边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