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章
春去秋来, 夏去冬来, 过日子的时候不觉得时光走的快。可是忽然回首来时路, 又觉得时光倏忽而过, 实在是太快了!快的来不及反应,日子便从数着时光的指缝间溜走,想抓也只能抓住一缕风。
感觉上昨天还在过夏天,今天就忽然到秋冬了。
轻轻跺了跺脚,因为刚刚下过雨的关系,鞋底粘上了一些湿泥。毛思嘉又左右看了看,这才走进这家学校附近的小饭馆。这家小饭馆不是什么百年老字号、知名店铺, 但在周边大学中也有不少人知道。
熟食做的很好,一些觉得食堂饭菜实在吃腻了的,又或者晚上未名湖畔喝酒吟诗的文艺青年,就很喜欢买一些这里的熟食, 带回去下酒也好。
知道毛思嘉这次从家里回来要经过这家店,室友叮嘱她一定要带一些粉肠、鸡脚之类的食物。据说今天打算在寝室开音乐会, 磁带播放机都弄来了——有一说一, 磁带播放机还是挺容易弄的。
相比起其他系, 外语系总是容易搞到这个装备一些。
磁带也偷偷借了一些...其实说是‘偷偷’还是有些夸张了, 事实上哪用‘偷偷’呢?这年头所谓大陆以外华人世界的‘靡靡之音’虽然还不被主流所提倡,但偷偷听的学生、青年绝不在少数。
就算被抓住了也不会有什么惩罚,当然了,类似批评也算是惩罚了。
磁带可不好借,不过再过一两年这些东西也就多了...至于现在, 用收音机收听‘靡靡之音’太需要运气了,音质也不好。于是磁带就变得难得且紧俏起来,大家会想办法弄一些空白磁带翻录。
毛思嘉以前还经常用空白磁带翻录外语呢!
不过磁带翻录的话,外语可以不那么要求音质,只要听得清楚,没有明显杂音就行。翻录音乐磁带却是音质怎么好都嫌不够,这对翻录机器的要求就高了,至少不是一般的具有翻录功能的磁带播放机可以胜任的。
当让,如果只图能听到,满足最基本的需求,那倒是不用纠结这些了。
“这个、这个...还要这个!”毛思嘉要了好几样熟食,不只是粉肠和鸡脚。正等着老板娘装好时,外面又进来人了。
“老板一碗打卤面,肉丝的,切一盘红肠,还要一杯啤酒。”年轻男人的声音。
老板娘忙着给毛思嘉称东西,老板便在灶台后忙碌起打卤面来。毛思嘉无事做等着,下意识地看向了点餐的年轻男人,这是一个穿藏蓝色夹克衫的男人,年纪不好说,说他二十几三十几都可以。
感觉上比毛思嘉要大几岁,但笔记这个年代而立之年的男人,他又多了几分朝气。也是因为这个,他的年纪让人不确定起来。
最重要的是,毛思嘉真的对觉得对方有点儿眼熟。
相比起毛思嘉的生疏,对方显然印象深刻的多,看着毛思嘉站了起来:“毛思嘉?”
“诶?”毛思嘉拼命回忆,挖空心思想要知道这个人是谁,自己和他什么时候接触过。
付宏业就这样看着毛思嘉,毛思嘉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毛呢大衣、黑色毛衣、黑色弹力绒裤、红色皮鞋,扎两边折辫用的缎带也是红色...基本上就是黑红配。扎眼的不行,也漂亮的不行。
这两种深刻的颜色趁的她皮肤雪白,洋气又复古,就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相比起来,当年穿红毛衣的小姑娘要土气不少,但付宏业就是想起了那一年也是差不多的时候。毛思嘉穿着红毛衣匆匆忙忙从大杂院里跑出来,因为胡同墙壁上乱写的污言秽语害怕又难堪的样子。
那个时候他就觉得这姑娘像是一团火,能烫到自己的眼睛,烫到自己的心。
就看了那么一眼...说起来那个时候还当是自己想拍婆子了,就和其他时候看到个漂亮姑娘想要拍婆子差不多。但时光真的过去一年又一年,才慢慢确定,不是那样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