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番外二未修
既然婆婆不怕自己影响到七七的学业,那自己有什么在乎的啦,不过刘乐乐也要名声的,每个月必会回来几回。
没办法,古代便是如此的。
之后,刘乐乐便在清定县与楠安县之间来来回回。
这个日子是有科学规律的,月事期与危险期回到楠安县,这里有婆婆特殊关怀,有柳儿贴心服侍。
安全期在七七身边,刘乐乐想着可以开色|戒。
就是路上不好走,路上不光尘土多,还坑洼不平,跌得很呢。
……
小别胜新婚!
在李七煜身边的每一日,刘乐乐都是被早起的他吻醒的。
这个不过十六岁的少年毫不掩饰地表露着他对怀里妻子的眷恋。
红色缎面绣着鸳鸯的枕头上,他与她的长发缠作一处,极致的黑和极致的红,是经典绝配。
如同李七煜和刘乐乐,从小一块儿长大,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都十分契和。
李七煜在书院的气氛带动下,对自己要求一向严苛,一日作息极为规律——
晨起一套拳脚,净身,去食堂用早膳,去学堂朗读或练字。
午膳后回来小憩,再去学堂。
晚膳后带着妻子逛逛书院。
名为丘山,那书院自然就依山而建。
夜里多半还是背书。
如今身边多了个如花似玉娇媚娘,虽然作息大体不变,可是做起来却是香、艳、旖旎。
……
夏秋相交之际,天气依旧暖和。
夜间,她便多是轻纱薄笼,朦朦胧胧间瞧着美人更美几分。
刘乐乐有时会与七七打趣,自己像不像吸书生精血的妖精,李七煜则抱起道:“就爱你这个小妖精。”
李七煜背书时,便爱抱乐乐到大腿上,她听着听着会无意识偏头望来,正对上自已的男人深深的注视。
乐乐会对着他嫣然一笑,那明媚之极的笑容令他也不自觉地扬起了嘴角。
床榻间,他低头瞧着还没有自己手掌宽的那对漂亮脚丫,脚趾饱满修长,粉粉小小的指甲,微微冰凉却滑润的触感好似玉雕地一般精致,她真是无处不美。
“七七。”刘乐乐有些羞涩地低叫,她就不大满意自己的脚,太小了些,好看是好看,到时候怕是走不了远路,看着刘七煜将自己的脚捧至嘴边亲吻,十指都不由得缩了缩。
刘七煜眼角含笑,仰头看她,眼底一片虔诚地轻吻她的脚背,哑着嗓子念了两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这般说着,却是伸手将她分开。
刘乐乐下意识地想并拢,却敌不过李七煜的坚持。
他在屋里,在床榻间就十分喜欢这般同她亲昵。
好在乐乐会离开他十来日,不然功课会落下一大截,先生会寻他谈话。
李七煜一旬一休。
到了休沐日,一开始李七煜是带着乐乐回楠安县的,可是吃过一顿,就被抱孙心切的李母赶去了李家庄,为什么李母那么迷信老宅呢?
这里是有典故的——
圆房之前,不是去见过那个和尚吗?那和尚耷拉着脸,指了指老宅的方向,说了个善字。
李母自己理解为老宅好,是个宜男胎、宜子嗣的好地方。
……
如此这般的日子,过了两年。
期间,李七煜成了秀才老爷,刘乐乐成了秀才娘子。
李七煜从丘山书院的中级班,发展成初级班的先生,从一年交十两银子束修,发展成一年收十两银子束修。
从学生的宿舍搬了出来,住入了先生们的院子。
刘家又添了一孙女一孙子,刘喜喜也添了个闺女。
只有刘乐乐的肚皮没有动静,不光光是婆婆暗搓搓的到处求神拜佛,还在心里想了又想:是不是给儿子找几个典妾生孙子?
刘母也心急,家里两个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