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章 我,牛逼
沈黛末跟师英在北境边城汇合,由于主要军力都在师英的手里,沈黛末主打一个配合,渐渐地也将师英的打法套路,甚至对军队的管理方式都摸清了。
边境三洲有城池驻守,匈奴人不擅攻城战,所以打起来还算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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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令沈黛末感到奇怪的是,师英每次都不将这些匈奴赶尽杀绝,反而跟和平竞赛似的点到即止,搞得匈奴时不时就卷土重来,今天来骚扰一下,明天又来骚扰一下,每次都抢点东西就走,也不多逗留,抢到了就回草原。
草原茫茫,像海一样,根本寻不到她们的踪迹。
“是想养寇自重吗?可是被骚扰的都是普通百姓,被抢走的都是她们的粮食牲畜,边境本就苦寒,让她们以后怎么活啊,咳!”沈黛末皱着眉,看着乌美呈上来的汇报,气得轻咳了一声。
一直默默站在一旁,安静地像空气的阿邬,在听到沈黛末的咳嗽声后,才动了起来。
他从箱笼里拿出一条玄狐毯子,动作轻柔地披在沈黛末的肩上,嗓音低沉粗哑:“娘子,北境昼夜寒冷,小心着凉。”
“多谢。”沈黛末笑着对他说,通体玄黑的他玄狐皮不仅轻柔顺滑,光亮如洗,披在身上更是保暖。
沈黛末起初还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一披上毯子便立马不觉得冷了。
“这是从家里带来的?”她问道。
阿邬点了点头,说:“郎君听说北境天气多变,担心你又像之前那样发起高热,因此特意去皮料店买了好好几l匹料子缝制在一起。”
“怪不得我看这针脚这么熟悉......他有心了。”沈黛末指尖轻抚着皮料连接处的针线,语气十分温柔,仿佛在透过它看冷山雁。
阿邬浓密的眼睫微微一颤,羡慕地望向被沈黛末指尖抚摸的玄狐毯子。
只要和郎君相关的,就算是一条毯子都能被娘子这样温柔地对待,阿邬羡慕冷山雁的同时,再次为自己的容貌自惭形秽。
若是自己像郎君一样漂亮就好了。
阿邬自卑地低下头,一旁灯台里跳跃的火焰将他立体深邃的面容映在帐篷上,刀削斧凿宛若雕塑,因为混血的原因,他的睫毛不像大多数大姚国人,他的上下睫毛都纤长又浓密,眼尾自然色素沉淀,仿佛浑然天成的眼线,包裹着一双蜜琥珀般干净的眼睛。
但很快阿邬就将眼底的自卑和羡慕统统隐去,他默默给快要燃尽的油灯添上一根灯芯,让灯火烧得更亮一些,好让沈黛末看军报的时候,不那么费眼睛。
然后又默默无声地走出营帐,又打了一盆热水,准备给沈黛末洗脚。
但他刚捧起沈黛末的脚,就被沈黛末缩了回来。
她放下折子,对阿邬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不用你服侍我洗脚这种事吗,我自己来就好。”
“......是。”阿邬失望地点了点头。
自从那日他哭着哀求沈黛末之后,沈黛末就同意不再给他义弟的名分,但同
时也向属下们澄清了他并非她的随军夫。
阿邬求仁得仁,真的成为了沈黛末身边一个说不清道不明,毫无名分可言的男子。
军营来往都是女人,有些女人会因为他无名无分,而对他露出鄙夷的神色;但也有女人正因为他无名无分,却还能跟在沈黛末身边服侍,私下猜测他和沈黛末关系匪浅,因而对他稍有礼遇。
但不管是鄙夷的还是暧昧的,阿邬都照单全收。
因为这一刻,他是以一个未婚男人的身份,待在沈黛末的身边,哪怕被军营里所有女人瞧不起,以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