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辩论战
“至于网上的卖惨视频,那是对我当事人的误解,我当事人本意是拍个视频发上网,看有没有好心人能筹措一笔善款能帮助他们父子度过难关。”
“那些所谓抹黑原告的言论我当事人一点都不清楚,纯属无稽之谈。”
这辩方有两把刷子啊!差点就把林山林欢父子的责任全部推卸光了,但我又怎能如你的愿呢,我直接就站起来反驳道。
“对于辩方说的,网上视频只是为了筹措善款这事我不认同。”
“首先既然是筹措善款,那么必定天天留意视频下方的评论,这样才能知道有没有好心人捐款。”
“但是视频下方现在全是支持他们父子,谩骂我当事人的言论。”
“如果这视频真的只是为了筹措善款,那起码被告应该在视频下方澄清事实,又或者直接删除视频。”
“可是,时至今日该视频依旧还在网上上,视频底下还源源不断的有网友谩骂我当事人。”
“因此,该视频已经不能被定义为筹措善款,它起到了引导舆论的作用。”
感觉林山林欢父子对这个律师隐瞒了不少东西啊,不过看辩方律师现在还是风轻云淡的样子,估计自己也没抱什么希望,就是来走个过场的。
我再次下猛药,直接甩出新的证据,首先对着林欢问道。
“被告能否告知你是在什么时候私下打电话给我当事人道歉的,在场是否有其他人存在?”
林欢在我问他的时候身体开始颤抖起来,结巴的回答道。
“我是,我是在李问回家后的第二天晚上打的电话,有通讯记录的,旁边就我爸一个,没有其他人了。”
面对林欢的回答,我直接反问道。
“被告,你能为你现在的回答做出真实性的保证吗?”
林欢咬牙切齿的狠狠道。
“我能保证,我说过的话都是真的。”
面对林欢的回答,我满意的点了点头,拿起身旁的档案袋,转向法官道。
“法官同志,我手上的是自我律所接取案件以来,我当事人李问接到被告电话的视频,录音等一系列证据。”
“这些证据都可以证明被告刚才的话,是假的,他拨打电话并非是为了道歉,而是敲诈勒索。”
“而且敲诈勒索的次数并不是一次,而是两次,就在昨晚,被告最后一次打电话给我的当事人,其中敲诈勒索的话语比被告所说的道歉那次电话更加明显。”
林欢听到他打的电话都录音,而且还有视频,直接就慌了,迫不及待的跳出来直接打断道。
“那些视频录音全都是假的,都是人为制造诬陷我的,我根本就没有这样说过。”
面对被告的质疑,我丝毫不慌,淡淡针对被告的疑问回应道。
“为了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我要求我的当事人在接通被告的电话前必须先用另外的手机给我打个电话,我也算是在场的证人。”
“为此无论是通话记录,视频还是录音等都是一式两份,相互印证的。”
“哪怕是被告不承认第一次通话的证据,我这第二次通话的证据还有一个人证,那是警方的何警官,我请求法官允许何警官作为证人上台作出证明。”
法官看着面前的证据,点头允许道。
“同意原告方证人上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