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自以为是】
在1月初旬的时候,香港地铁公司正式宣布:公开接受邮政总局原址发展权招标竞投。
各竞投公司频频与地铁公司接触,刺探地铁公司意图,准备投标书及附件,在限期内呈交上去。公开招标为各公司提供一个平等机会,投标书内容则属机密。
投标中标法则,若过多考虑自己一方的利益,则中标希望小;若条件过于优惠对方,自己则毫无利益可图。
各家都对投标内容秘而不宣,任记者发挥想象揣测。
参加竞投的财团、公司共 30家,超过以往九龙段招标竞投的一倍多。据报界披露,它们是长江实业集团、置地公司、太古地产、金门建筑、日澳财团、辉百美公司、嘉年集团、霍英栋集团、恒隆地产、新鸿基等。
舆论界凭其惯性,一致看好长江实业集团、置地公司,至于是其中哪家,则各有各的看法。
长江实业集团。
林志超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思考着这次投标事宜。
投标不比竞投,大家不知道互相的底牌,所以哪怕是林志超也不敢‘势在必得’。竞标的条件过于照顾地铁公司,不仅仅是长江实业集团‘无利可图’,更重要的是‘惹人笑话’。
好在,林志超知道一些内幕消息,这样一来胜利的天平就来到长江实业集团这边。
此次招标的是‘遮打地铁站上盖’,也就是原来的邮政总局原址。在七十年代初,置地想通过交换土地,来获得邮政总局原址,被港府予以拒绝,可见这幅土地有多么的‘旺地’。
虽然是旺地,但长江实业集团却不好在标书里讲,这是用于收租;若是这样投标,投标的几率非常小。
道理很简单,地铁公司的地皮,都是港府按照原价批给地铁公司的;所以地铁公司需要交给港府地皮费,而地铁又没有运营,仅能通过港府担保贷款,所以他们非常缺现金。
若是合作的商业地产用于收租,意味着要十年回本(理论上),地铁公司当前很难接受这种方案。
所以
这样一来,邮政总局原址上的这幢靓厦,注定只能分层分单元出售楼。当然林志超也可以让维港置业或环球集团拿出6亿左右,到时候整幢买下。
售楼回笼现金,还不足以打动地铁公司。
所以,林志超决定先将邮政原址的地皮费,直接全额支付给地铁公司;双方的利润分成,让地铁公司占51%,长实地产集团占49%。
三个有利条件一出,再加上长实集团在商业地产商的实力,地铁公司必定选长实集团合作。
这样一来,长实集团并没有多付出太多,先给地铁公司的地皮费,仅仅预先支出而已,并不是白白给地铁公司。地铁公司的利润多2%,不过是打破‘五五分成’的惯例,实际上也就两三百万的来去。
想到这些,林志超叫来黄昌宏,并说道:“和地铁公司的合作条件,我已经心中有数,必定能赢得这次遮打站上盖发展权。你们只需要负责技术性的标书部分,就可以了!”
黄昌宏见老板如此自信,便说道:“没问题!这幢大厦占地2.27万平方尺,可修建一幢37层高的商业与办公室混合的单塔型建筑物一座。技术上绝对没有问题,老板放心,毕竟我们开发的商业大厦,超出竞争对手太多太多。”
这不是骄傲,而是铁一般的事实。
几十年来,长实集团在中环开发了十几幢优质大厦,若是再加上替别人承建的大厦,足足有二十多幢。其它地方就不用说了,连新加坡都有长实集团开发的大厦。
“嗯,那就不需要如何分心,毕竟项目有很多,我们不要在这上面费太多精力。要知道,这幢大厦仅地皮费就需要约2.4亿港币,达到1万每平方尺,若是再加上建筑费和税费,预计投资高达4.5亿港币。”
黄昌宏说道:“我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