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露锋芒】
林志超工作的地方,位于中环德辅道‘大华楼’下入口的‘新星书报摊’。
老板夫妇都是潮州人,年龄稍大,不懂英文又不懂交际,他们需要一个能干又有力气的小伙子,林志超正符合他们的要求。
重要的是,他们看出来了,林志超喜欢这份工作,对工资要求不高,六十元就可以招聘到林志超这样的人才——读过书、会英语、有口才,显然是非常划算。
除了林志超这个员工外,新星书报摊还有一位叫做‘阿才’的员工,不过阿才没有读多少书,也不善推销,所以一般是负责杂务。
林志超的工作很多,需要站在街头推销书刊杂志报纸,需要给预定杂志的客人送货上门等等。
这个时代的报纸还不是铅印的,是油墨涂上去的,一出汗就搞得脸上、手上、身上沾满墨迹,像唱脸似的;杂志也是一摞摞的,非常的有重量,需要一定的体力活。
林志超丝毫没有嫌弃这份工作,因为老板夫妇允许他每晚下班借阅一份杂志或报纸,次日偿还就行,这也算一个很好的福利。
林志超孜孜不倦的浏览着这个时代的信息,并做起笔记,只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他经常向陌生人请教一些英语口语,被拒绝也不觉得丢人;他需要每晚开灯到11点,为此他愿意支付李高福夫妇多一些电费;而早上四五点,林志超就已经起床,借着晨光又是学习和浏览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这种生活是充满希望的生活,林志超作为一个内心成熟的男人,现在又拥有一个年轻的大脑、身体,故他非常的干劲十足。
而且,他也发现一个穿越者福利——他的大脑比前世聪慧得多,就连身体素质亦有非常好的潜力。
与此同时,林志超灵活的商业头脑、优秀的推销手段,很快得到老板夫妇的更加赏识。
新星书报摊有从美国批发的杂志,几乎都是旧的,每款数量不一,像是《life》、《look》之类的热销杂志给得少,有时只给三本,滞销的给得多,有五十到一百本。
林志超便建议老板夫妇,好卖的杂志吊起来卖贵一些,数量多的便宜一点快些脱手,不占用资金。有熟客预留杂志,就用一个中间价,既不是太贵,给熟客面子,又不算太平,有一定的利润。
这些小建议,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林志超还卖力的工作,虽然一天站到晚,却依旧非常精神富有活力,他结合前世做过一段时间销售的经历,这一世重新做起推销,努力为老板卖出更多的杂志和报纸。
此时的林志超可谓信心十足,虽然说李超人在1950年夏,就有5万元的启动资金,是来源他那位未来岳父的关系;但林志超依旧不愁,他有很多未来的信息,可以帮助到他。
2个月后。
“震撼新闻事件!《星岛日报》刊登,政府军占领张家口,gg大战在所难免,香江亦不能独善其身!刚到港的《look》美国杂志,金发美女大秀风情(其实还是黑白图片),让你领略文明科技国度的风采。”
经过德辅道的人,每天早上总是能听到这样类似的叫卖声,很多人都忍不住停下脚步,然后朝旁边的‘新星书报摊’照顾生意。
而‘新星书报摊’的生意,随着林志超的到来,整整提高20%以上。
“阿超,歇歇吧,你这么卖力,金大牙也不会给你加工资,他们吝啬着呢!”同事阿才走出来小声的说道。他眼神里透着看傻瓜的意思,好像在说,你做的再好,老板也只肯付你60港币薪资。
林志超停下吆喝,不在意的说道:“就当练胆和练嗓,反正也就上班高峰这会。”他要是不知道未来和前程,可能也会咸鱼。不过既然知道这一站只是很短的4个月时间,林志超也是尽可能的做好一件事,同时养成好习惯。
至于同事阿才,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也不会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