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无光之城
林檎刚抵达通神岛时,就感受到了强烈的不适。
和阳光普照的太阳岛几乎完全相反。
这里实在是太过阴沉昏暗了。
哪怕是狭窄而拥挤的第三圆盘,也绝不会影响居民的光照。那里无所事事的闲汉们,最喜欢的就是在靠在街边的床椅上晒太阳。
透特灵能绝不会剥夺任何人晒太阳的权力。哪怕是被关押起来的罪犯,每天也可以申请晒一到两个小时的太阳作为休息。他们所留下的传统,将太阳视为一种神圣之物。
他们认为人如果不晒太阳就会生病、树木不晒太阳就会腐朽。哪怕是金属质地的义体,也应该抽空拿出来晒一晒,不然上面缠绕着的阴气就容易让人发疯——是的,他们将晒太阳视为一种阻止赛博精神病的土方。
尽管赛博教会从未提倡过太阳信仰,但太阳岛中却始终流传着如此这般的民俗。
只有那些上过学的人,才会知道这是荒谬之言……但他们在上过学之后,也就和第三圆盘中的那些愚民不会再有什么接触了。但即使如此,太阳岛的学者们也从未辟谣这种民俗信仰。
或者说,他们也在享受着、眷恋着那灰穹之上暗淡的太阳。
而通神岛则是另外一个极端。
仿佛在诉说着,城市在失去了阳光之后、会变成怎样堕落而污秽的样子……
他们抵达通神岛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半。
这个点可以说是下午,但至少离正午时分还不算远。可他们下了空艇之后,只是随意向着一个方向前行了数百米、便淹没在了昏黑色的钢铁森林中。
头上的阳光几乎被完全遮蔽,只有宛如荆棘、好似树冠一般交叠的金属骨架之间,能透出些许如针般细小的光。
而它们在霓虹灯光的映衬之下,显得那样的苍白、暗淡、无力。
取而代之的,是四处可见的霓虹招牌。
红色、紫色、绿色、粉色、蓝色……
在昏暗的街巷之中,这些招牌尽其所能的闪耀着、散发着夺目的辉光。
要么是极强烈的对比色,要么是高频率的闪烁,要么是闪亮到刺眼的灯光;
以及大型屏幕之上,那些搔首弄姿的下流广告;和一惊一乍的伴随着土嗨音乐反复响起的洗脑广告。
那是仅为了吸引他人的注意,甚至不惜扰民的低劣广告手段,使得各色流光映在行来走往的路人脸上,使其变成各种不同的颜色、甚至还在不断变化。
而魅惑的低吟声伴着罐头笑声一并响起,煽情的萨克斯与跃动的电子音乐互相扰乱对方形成的氛围。
左侧屏幕中的蹩脚喜剧演员像是个小丑,穿着一身大一号的正装用结巴的话向女友的父母问好,与此同时,用结巴的声音念出品牌名、恰好又形成了一个冷笑话;右侧屏幕中西装笔挺油头粉面的青年,以嘴巴就借了一分钟着急用完了还的语速高速念着一长串的广告词。
再往前走,左侧一声珠光宝气的中年贵妇人满面红光的介绍着自家珠宝,同时还轻蔑的贬低着“杂牌珠宝”的使用者;她的对面就恰好是一家卖“平价珠宝”的广告,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还热情的介绍着限时买二送三的豪华优惠。虽说是事先录制好的广告,此刻却恰好一人一句的分着、就像是两边屏幕中的女人在阴阳怪气的吵架一般。
而街上的路人们,早已对这喧闹的一幕熟视无睹。
他们最多就是将手挡在自己嘴巴前、用于聚音来使得自己打电话时的声音清晰;亦或是困扰的伸手捂住一侧耳朵、来试图听清对面在说什么。
下午两三点……这个时间街上着实没有多少人。来往的都是一些忙于业务的上班族,还能看到一些少年人踏着喷气滑板、以极危险的速度从路中间飞速穿过,在路过什么人的时候、还会拍他们肩膀一下,就像是恶作剧的打招呼一般。
“实在是……太堕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