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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廷发叶缘起缘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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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去断藕。”

李兀棠站在赵鸿影和林梦素的对面,他道:“我是希望赵兄把该斩的情早日斩落,不要辜负身边的这位良人。”

林梦素听到上一句已有羞色,听到这一句更是红透了双颊。

赵鸿影知他是好话,但还是道:“那我便用你昔日的诗来明我的志了,你不是写、”他吟咏道:

“樊素娇逸不足夸,亲眷豺狼弃如麻。颜仪自当露爱憎,负对良人天作杀!”

取首句与末句来明志,那赵鸿影引此诗意便是:路边野花虽好,我绝不采撷一株一朵。如若负对良人,那就是天要杀我也绝无怨怼之言。

这首诗便是李兀棠最有名气的一首诗了,通俗易懂,观其诗又可察其人,真可谓是李兀棠半生的写照。

他爹是李照显,或许鲜有人知,但他的祖父便是原先朝中的老臣李宗。李家子孙多,官位也多,哪怕是全都走各自爹的老路也无可指摘,亦或是理所当然。可“大逆子”李照显偏要悖逆祖训,不承籍做官宦,甚至痛斥自己家这种行为“有违天道”“愧对人颜”。

李家不是就缺他这一个儿子,从此,李照显便被逐出了家门。

这世道也并非没有家世便无可容身,没有荫庇便无门入仕,李照显才华巧捷,文章稍作润色,不输满朝文官任何一人,如若科考,不愁不进。

可但凡他走进考场,在考卷抵达读卷官手中之前,便早已有“轻剽之徒不足举”这七个字挂上了他的名。再一打听来历便可知是当朝的,李宗大人,亲笔。

谁敢让他中举?

科举不成,商贾又不能入眼,于是郁愤而终,独留李兀棠成了遗腹子。李兀棠的母亲孤身将他带大,操苦忧劳,女子本就无立锥之地,又有不好的名声,在李兀棠十六岁那年匆匆病逝了。

可哪怕到了李兀棠入科场,李家对他的排挤阻碍还是不减,甚至用了一个极为荒谬的理由,将李兀棠拒之门外。

李兀棠的“棠”同“堂”,而“堂”有公堂、朝堂之意,有失公允,不与录。

连取个名字也有错,可这种莫须有的“罪名”不是李家杜撰,前朝便有旧典。

唐朝诗人李贺的爹叫李晋肃,“晋”与“进”同音,为了“避讳”,所以李贺考不了进士。

虽然“避讳”这个破规矩早不知在哪朝哪代被哪位好心人给废止了,这李宗倒也厉害,居然又将这玩意儿从箱底翻了出来。

如此一拦,李兀棠纵是青钱万选,八斗之才,也与仕途无缘了。

所以诗中二句“亲眷豺狼弃如麻”便是李兀棠从小遭遇的缩影,也是他豁达襟怀的明示。

若亲眷待我恶如豺狼,那我便弃了他,与弃草麻无异。

李兀棠写诗与为人一样,爱憎分明,写怜者笔下超生,写恶者力透纸背,对待仁人君子敬如上宾,对待蝇营小人掩耳蹙頞,便又应了诗的第三句“颜仪自当露爱憎”,心里感情都写在脸上。

平常写诗他信手拈来,哪怕是住着破草房,吃饭用的是破碗这样清贫无可说的生活,他亦能顺手落墨“山依旧,水依旧,草堂飘絮饭还漏”。可偏这首诗,不知是不是因为写的是自己的缘故,他迟迟不敢落笔完篇,尾句便空在了那儿。

写这首诗时,李兀棠浮居在良庾一位大地主家。这位地主惜才,将李兀棠荐去了自己好友的私塾教书,他便授馆于此。

恰巧他的一位学生偶然看到了自己老师的这首诗,如醍醐灌顶,在征得李兀棠同意后将它昭示于众,不曾想还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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