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冤家
夜色如墨,繁星点点。叶宁欢和王泗源穿过无人的马场,来到后院的马厩。 周老先生为了建这座马场,特意从世界各地选购了几十个优秀的马种,一是为了比赛,二是为了供客人骑乘,三是为了繁殖出售。此时一排排的马厩中,立着各种各样的阿拉伯马、蒙古马、夸特马、纯血马,看得人眼花缭乱。 叶宁欢笑道:“我知道王参谋读过军校,上过战场,肯定对马匹有不少了解,请挑选一匹称心如意的千里马吧。” 其实两人都心知肚明,赛马最讲究人与马之间的默契,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磨合,再好的马也很难跑出成绩,但王泗源却没有多说什么,很快就选中了一匹枣红色的温血马,那马个头高大,背毛厚实,四肢强壮,一看就是能跑的家伙。 他拍了拍马背,亲切地招呼:“伙计,今天就拜托你了。” 两人各自牵着马来到赛道上,不同于白日的喧嚣,夜晚的马场空旷而寂静,唯有两三声知了的鸣叫和夜风吹拂树叶的沙沙声。 浩瀚的苍穹下,宽阔的绿茵赛道向远方延伸着,如同河流汇入遥远的天际线。两匹高头大马并肩站在起跑线上,随着马鞭扬起落下,如流星一般“嗖”地窜出去好远。 叶宁欢和金色宝马是绝佳搭档,一人一马在夜色中组成流动的弧线,一开始就把枣红马牢牢压制在身后。 王泗源却也不慌,勒紧缰绳,死死咬住差距,两匹骏马焦灼地你追我赶,马蹄踏过之处,松软的草地被刻上了深深的烙印。 终点线就在眼前,叶宁欢挥下一鞭子,在骏马的嘶鸣声中,眼中迸射出志在必得的光芒。千钧一发之际,王泗源突然夹紧马肚子,猛抽一下马屁股,枣红马受了刺激,突然亢奋起来,风驰电掣,在最后一刻从叶宁欢身边呼啸而过。 叶宁欢微微偏头,看到了王泗源线条分明,神情刚毅的侧脸,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卷起的袖口下面露出半截小臂,因为紧握缰绳,显得愈发健壮了。不得不说,他是个挺有野性魅力的男人。 两匹马冲过终点线,并排减速前行,王泗源摘下头盔,冲着叶宁欢点了点头。“不好意思,二小姐,又是我赢了。” 叶宁欢还未从逆转的形势中完全反应过来,脸上却没有丝毫的愠色。“真是遗憾,如果您参加了下午那场比赛,肯定能赚到一大笔奖金。” 王泗源宠溺地拍了拍身下那匹枣红马的脖子,夸赞道:“多亏了这位朋友,它的速度和爆发力都太出色了,我想如果换成任何一匹马,都跑不出这样的好成绩。” 叶宁欢笑道:“看来我要代表俱乐部向您发一封邀请函了。” “我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您的马才是万里挑一的好马,它叫什么名字?”王泗源望着叶宁欢座下那匹漂亮的金马问道。 叶宁欢当然不认为他大半夜约自己出来是为了展示好运气,但还是耐心地回答:“它叫赤兔,跟关云长的坐骑同一个名字。” “真是一个好名字。” 两人坐在高高的马背上,谁也没有下来的意思,就这样,他们在晚风醉人的赛道上静静兜起了圈子。 “您在想什么?”叶宁欢微微偏头,率先打破了沉默。 王泗源回答:“我在想,如何开口请周先生将这匹马卖给我,我们之间应该有某种特殊的缘分。” 叶宁欢玩笑道:“那你应该感谢我,帮你们搭起了缘分的桥梁。” 王泗源弯了弯眼角:“比起这个,我更想感谢的是,得到了一个了解您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