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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 闹钟响了。 闹钟?谁的闹钟?哪来的闹钟? 天光大亮,城市的一处温馨小窝中,从粉色小熊图案的被窝里伸出一只修长白皙的胳膊,此刻正毫无章法又急躁万分地在枕头边拍来拍去。 “啊!——” 只听得胳膊的主人发出一阵怒吼,终于掀开被子,从粉色的舒适区里现出真身。 “向晚樱,我恨你!!!” 谭栾边这么咆哮着,边挤着小脸皱着眉头,努力睁开眼睛,总算在床头柜的第二层抽屉里找到一只小小的闹钟,待摁下开关解决闹铃后,这人也算是彻底醒了。 巧的是,这会儿手机正好显示来电,谭栾没好气地接起来,脸上布满了咒怨: “干嘛。” “醒了吧,还是这个办法最管用。”手机里传来得意洋洋的女声。 “我警告你,向晚樱,你下次如果再做往我床头柜里放闹钟的这种卑鄙行为,我不会放过你的!” “我也警告你,谭大小姐,你再不更新,读者都要跑光了。别说你了,我们公司老板也不会放过我的。” “那也没必要用闹钟嘛,我睡够了不就起来了嘛。”谭栾知道自己理亏,便降低了音量嘟嘟囔囔道,起床气也散了个七七八八。 另一头的向晚樱看着手表上显示的十一点十五,无奈又宠溺地笑了:“行啦团子,快点起来,十二点前发给我啊。” “十二点?”谭栾的瞳孔瞬间放大。 “晚上,晚上十二点。” “哦哦哦,行行行,那挂了啊。”谭栾顺手就挂了电话,并不打算继续听向晚樱的唠叨。 “记得吃午……”听到手机传来的“嘟嘟嘟”的声音,向晚樱只好把“饭”字吞了回去。她看着电脑屏幕上显示的网页,以及谭栾一天接连一天不断下降的排名,重重地叹了口气。 谭栾趿着拖鞋,垮着身体软绵绵地挪进卫生间,想到了最近频繁做的梦,又不可思议地拍了拍脑袋。 她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除了一贯乱糟糟的鸡窝头,眼屎和口水印,脸上居然还有清晰分明的几道泪痕,顿时愣住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最近怎么老是梦到那个人。 谭栾抬起手狠狠干搓了一把脸: “不管了,还是快点刷牙洗漱,再下楼买点吃的。” 谭栾是一名网络小说家,今年刚刚大学毕业。 十八岁的时候,她在文学网站上发表了第一部小说并迅速蹿红,得到了万千读者的追捧,也因此签约了网文公司。这部小说被多次出版,还被改编成了多部影视和漫画作品。 而谭栾第一部小说对接的编辑就是当时刚入职场不久的向晚樱,两个菜鸟新人由此慢慢成为了好友,并开启了多年的合作与相爱相杀。 不过,自从那一部小说爆火之后,谭栾就再没写出过什么出名的作品。 她虽然没谈过恋爱,却酷爱写校园言情,大学期间的作品反响一部不如一部,网站的红人作者榜单上,更是几乎查无此人。 要不是还能继续吃第一部小说的红利,谭栾怀疑公司早就想和自己解约了。 也就向晚樱,对她不抛弃不放弃,每天各种鼓励和督促。 包括时不时偷偷定好闹钟放在谭栾的床头柜里。 昨天是周末,向晚樱来家里和谭栾一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