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梅庄比剑
林平之讥笑一句:“好好地当仆人,练什么剑啊,不嫌丢人!”迈步进了大门。 林平之进了门,眼前一个大天井,天井左右各植一棵老梅,枝干如铁,极是苍劲。过了天井,来到大厅,那江南四友已得到消息,悉数到场。 最左边一个人,髯长及腹,左手拿着一只酒杯,脸上醺醺然大有醉意。此人定是四庄主丹青生。 旁边一个极高极瘦的黑衣老者,脸色泛白,似乎是一具僵尸模样,应该是梅庄二庄主黑白子。 最右边一个人来,矮矮胖胖,头顶秃得油光滑亮,一根头发也无,右手提着一枝大笔,三庄主秃笔翁。 中间老者六十来岁年纪,骨瘦如柴,脸上肌肉都凹了进去,直如一具骷髅,双目却炯炯有神,此人正是黄钟公,梅庄大庄主。 林平之见了江南四友,也要有起码的礼数,躬身道:“在下西方失败,来得冒昧,请诸位前辈恕罪。” 黄钟公还礼道:“好说,好说。还请尊驾表明来意。” 林平之呵呵一笑,道:“在下游历天下,好武成痴,来到梅庄,乃是要和四位庄主切磋一二。” 四人一惊,心里道:“此人如此狂妄自大,看来必然有一些本事了。” 丹青生出言道:“鄙人丹青生,还请指教!”拔出长剑,严阵以待道:“远来是客,西方少侠,你先出招。” 林平之呵呵一笑道:“恭敬不如从命,请了!”长剑一起,施展着百鸟朝凤枪法转换而来的剑法,一招“黄鹂鸣柳”,剑光点点,将丹青生整个笼罩。 正所谓一法通,百法通。这百鸟朝凤剑法虽然是从枪法化来得,在林平之手中却奇诡神绝,迅捷凶猛,不亚于这世间任何一套上乘剑法。 丹青生大惊,此招迅疾炫目,空灵飘忽,令人无从捉摸。实不知该当如何挡,如何架,只得退了两步相避。 林平之一招击败丁坚、施令威,众人虽然暗赞他剑法了得,却也并不如何惊奇,心想他既敢来梅庄挑战,倘若连梅庄的一名仆役也斗不过,那未免太过笑话了,待见丹青生被他一剑逼得退出两步,无不骇然。 丹青生退出两步后,立即踏上两步。林平之接着一招“千里莺啼”,长剑一划,闪过无数道银光,飘逸之极。丹青生横剑想挡,但双剑尚未相交,立时察觉对方剑尖已斜指自己右胁之下,此处门户大开,危急中迅即变招,双足一弹,向后纵开了丈许。他喝一声:“好剑法!”毫不停留的又扑了上来,连人带剑,向林平之疾刺,势道甚是威猛。 林平之和丹青生过了几招,就发现他的剑法虽然凶猛彪悍,但是破绽百出。实在没有什么看下去的必要了。 林平之一招“白鹭齐飞”,斜剑轻晃,两道银弧在丹青生眼前略过,突然变幻一沉,绕过对方剑锋,抵在他胸口。丹青生“啊”的一声惊叫,已经受制于人。林平之收剑回鞘,微微一笑。 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素知这个四弟剑法的造诣,眼见他寥寥数招就被击败,大惊失色。这个西方失败剑法之高,实是可畏可佩。 秃笔翁脸色凝重,拿出一杆精钢所铸的判官笔,长一尺六寸,奇怪的是,判官笔笔头上竟然缚有一束沾过墨的羊毛,恰如是一枝写字用的大笔。 林平之见状,也是心生戒备。这个秃笔翁武功倒还凑合,麻烦的是这判官笔上所蘸之墨,乃以特异药材煎熬而成,着人肌肤后墨痕深印,永洗不脱,刀刮不去。 林平之呵呵一笑,道:“久闻三庄主大名,不知这判官笔上是蘸墨还是不蘸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