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打虎
得如何?」。 羅廣沉吟片刻,說道:「這個…三百金好不好?」,他見陳祥似乎面有難色,就補充說道:「我是想給被這畜牲吃掉的那九位家裡送點錢,每家三十金,算是這畜牲賠還他們的。多下來的三十金,就等著給羅旺娶媳婦,到時喜事辦得再熱鬧都挖不到咱的棺材本。」。 陳祥聽了這話大感慚愧,忙道:「應該!應該!就照大哥的意思,三百金!」,心裡想著雖然少賺了一百金,但能做點善事倒也不錯。 這時羅嫂在廚房裡大喊著開飯了,羅廣開心的說道:「來來來,咱們去吃幾塊老虎肉,那是特地給你搶下來的,其他幾百斤的虎肉、虎骨連著五臟六腑都被大夥兒分光了。不過虎鞭我可沒讓他們動,完完整整地留著泡酒,咱們這就去喝他兩盅。」。 (註一)綌是一種粗的麻織品。 (註二)漚麻就是將麻的皮質與膠質泡爛去除以取得纖維。 (註三)一金就是一個金鎰,為250公克的九成金。以當時的黃金購買力估算,若說一金可兌1,000錢,合新台幣16萬元應不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