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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叫阮眠已经三四年了,她总觉得这名字是不是运气欠佳,不然怎么会唱了也有几十首歌,竟一首有点火花的都没有,阮眠开始后悔她当时在网上找名字的时候没花个钱找算命的赐个名字,不然也不至于今天得强忍着恶心站在这里陪笑。 “你们这些小年轻,我都太了解了,心比天高,傲气得很。”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网剧导演,拿着他那破烂的改编剧本,被桌上的演员们吹捧得已经把调子高高唱到好像影视奖被他拿了个遍似的,举着双筷子为人师表,一个一个教育过去。 很快轮到坐在角落里的阮眠了。 “你——”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会阮眠的脸,是张非常适合上镜的无死角的漂亮脸蛋,简单的妆容却让她在一堆浓妆艳抹中显得格外脱俗,导致原定的低调目的破灭,“你是那个唱歌的吧?” 阮眠硬着头皮起了身,端着自己的杯子,冲他谄媚一笑。 “张导您好,我叫阮眠,我经纪人联系过您了。” 导演已经喝得脸颊坨红,眼神都有点浑浊不清,他摇头笑了笑,说:“想起来了,我让你经纪人把你叫过来吃饭喝酒。” 说着,他做了个搞怪表情,一边跟旁边的男主角碰了个杯,一边说:“喝酒呢,那就得是实打实的酒,你端杯饮料算什么意思啊?” 阮眠僵在原地,瞬间捏紧了手里的杯子。 包厢门被推开得猝不及防,乌泱泱进来了一大帮人,一个个西装革履的,显然也被一整桌人给吓到了。 被拥在中心的是个青年,他裁剪精细的西装上别着一个Cartier的银色袖扣,腕上露出一半的表是同品牌的,看样子像是精心搭配过的,就连领带都是同色系的,他身材极好,一身西装被撑得直挺硬朗,跟周围大腹便便谄媚奉承的人截然不同。 阮眠摩挲着装着玉米汁的杯子壁,指腹蹭下了些口红,不经意抬眸望去时,猝不及防见到一张熟悉的脸。 阮眠呼吸微滞,只见走错了包厢的众人开始进行尴尬的寒暄,她脑子像是短路了一般,眼睛眨都不眨,看着人群中心游刃有余的男人。 程且,她毕业后就再也没见过的高中同学。 她入学市一中那年,也就是程且的名字被牢牢记在校史上的一年,优渥的程家独子前来上学,因为担心住不惯宿舍,家里捐钱建了两栋宿舍大楼,配置好各类电器,同时把每间教室的中空电脑和空调全部翻新,这比阮眠一辈子都见不到的数额的钱,不过是给程且的高中入学礼物罢了。 八年过去,他依旧是那个被人群簇拥着的程少爷,在走错包厢的窘迫情况还还能游刃有余。 带来好一阵喧闹的人群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不礼貌,他们正欲离去,为首的程且突然冷不丁扭了头,准确而迅速地锁定了阮眠的眸子。 隔着熙攘人群四目相对,阮眠瞬间绷住了后背,心跳都随之快了不少。 她担心被程且认出来,毕竟高中同学一场,一个光鲜亮丽,一个落魄潦倒,权衡之下还是留点体面更好。 让人惊奇的是,这么多年过去,程且竟还跟高中时代一样帅气干净,只是多了几分成熟和压迫。 阮眠说不清他的视线里藏着什么意味,只是被穿过人群牢牢锁定视线的窘迫感让阮眠喉咙有些发干,异常不自在地抿了两口玉米汁,然后心虚地挪开视线。 他应该认不出自己的。 阮眠安慰自己道,从一百多斤瘦到现在的身材,用她大学室友的话说简直是脱胎换骨,就是亲父母来了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