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初恋,二十岁
她的大学并不是在哥谭上的,但也没跑多远,每周末都会打车回家与阿福和布鲁斯呆在一起,没有课程的时间还会在卢修斯的辅导下实习业务,所以她从未觉得自己离哥谭很遥远过。 她在学校里保持低调,除去韦恩这个姓氏在开学没多久时给自己带来一定的麻烦后,人们很快就淡忘了一名在各方面都并不出彩的人。她享受着这片刻的安宁,在学校里,她只是普通的一个大学生,可不会有什么财务账单堆在她的头顶。 但很快,她被自己大学的篮球队冉冉升起的新星史蒂芬·哈灵顿所吸引。 他们怎么相遇的呢? 那个时候她坐在大学的公园树荫底下看着小路上正在前进的一排蚂蚁。很凑巧,那个时候史蒂芬只有一个人。他只用一个肩膀背着书包,好奇地走过来问她,你在看什么? 然后她就兴高采烈地分享自己的见闻,说:你看,蚂蚁在走一条直线,你说我要是故意把它们隔开会怎么样。 史蒂芬比她小两岁,才刚进入大学没多久,他顺着女人的视线看去正在地上慢慢行走的蚂蚁们,然后耐心地劝说她不要这么干,向她科普了一系列蚂蚁的行为逻辑,最后末了问一句:你弄明白了吗? 实际上,她并没有听进去。 所以,她朝他露出了笑脸,说没有,但是你懂那么多的话,一看就是比我聪明,那我就听你的吧。 史蒂芬被满腔信任冲得一时说不了话,他呆呆楞楞地看着眼前笑得毫无阴霾的女人,一瞬间,他以往对待女性的那些小绝招都不再管用。 他的家乡在佛罗里达,那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忙的事情。你会看见别人家的草坪上有一只狗在开着割草机;你也可以看见警察开车追着肇事逃逸的司机的时候遇见车祸,两拨人都会不约而同选择减速慢行;你甚至可以看见一个人坐在公交车站台,手里拿着鱼竿,鱼钩上挂着香肠。 她那放纵的笑容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佛罗里达常年阳光明媚,绿树成荫。蓝天如洗,白云似舒软的棉花,海面光滑如镜,碧波荡漾。仿佛整个半岛浸泡在一片温暖的金色之中。 悠长的海滩线如随风飘荡的金色丝带,佛罗里达的海岸线随波逐流,大西洋的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海鸟在蔚蓝色的天空中翱翔,浪花与天空相接,夕阳西下,天空红彤彤,金碧辉煌。橙红的夕阳倒映在波光粼粼的大海,美得让人窒息。天空以灿烂夺目的色彩说再见,明日又是这么一副美景。在这片半岛上,阳光、大海、沙滩会与每一个佛罗里达人一起共舞,星光月色是他们晚上的床前故事。 而“佛罗里达”在西班牙语中,意为“鲜花盛开的地方”。 仅仅是一句话,一个眼神,或许压根就不需要原因,两颗互相吸引的心在那一刻相遇,他们没来由地,很快地,坠入了爱河。两人会漫步在学校的绿茵小道上,在树影婆娑下接吻。会在空闲时间去海边游泳,会吃同一份食物,也会大汗淋漓在他校外租的狭小的公寓里一日不出。 那一刻他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最愚蠢的、浪费着自己无限精力的普通大学生们。 仅靠热情而来的恋情来得快,走得也快。就好像佛罗里达的太阳,没有人会一直眷恋着一个只会让人汗流浃背,汗珠滴进眼睛刺疼自己双眼的太阳。 在一次课后,她问史蒂芬:你寂寞吗? 他愣了好久。 男人按下自己头顶的帽子,让她看不清他的表情,过了好久他笑意满满地,没有任何阴霾地对着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