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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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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安嚎啕大哭,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

祝安还不是祝安的时候,只是大街上随处可见众多乞儿之一。

他自记事起,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年月,也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将来又能到何处去。

他只知道,吃不饱的肚子一直饿的咕咕直叫,漫天飘舞的雪花散在身上瑟瑟发抖,众人言笑晏晏花好月圆他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自己独自舔舐伤口。

可是,就算如此,他还是想活着。

他喜欢天气暖和的时候听小鸟站在枝头叽叽喳喳的欢笑,仿佛自己也长出了翅膀翱翔在天空;他喜欢好不容易捡到一块沾满灰尘的馒头时,偷偷去学堂的角落里,边满足的吃着听着夫子捋着胡子摇头晃脑地念着之乎者也。

他也在竭尽全力努力的活着。

他会等在市集结束后,偷偷摸摸去捡摊主扔掉的烂菜叶;他会给地痞流氓哈腰磕头博他们一笑换一口馒头;甚至三岁儿童给一文钱都可以换他当一天狗一声声学狗叫。

可是终于一天,在他在饿了不知道多久头晕眼花时,终于铤而走险抓起路边一对兄弟正啃的馒头就跑。

可他瘦瘦弱弱根本没有力气,没几步路很快就被追上了。

任凭年纪较小那人对他如何拳打脚踢,他充耳不闻,哪怕被打的鼻青脸肿鲜血直淌也毫无波澜,只知道将馒头不停的塞在嘴里,大口大口的吃着,吃了就能活下去。

年纪稍大的看到他瘦骨嶙峋的模样,终是软了心肠。

年长些的叫祝云,另一个是他的弟弟,叫祝飞。

祝云说,若是不嫌弃,就当他们的弟弟,有他们一口,就有自己一口。

仿佛像是做梦一样,他有了家,也有了名字,叫祝安,大哥说,希望他平平安安。

祝云早年间学了些拳脚功夫,带着祝飞在镇上替一些大户人家走镖,倒也能勉强养家糊口。

自从祝安来了,他们二人更是起早贪黑的出门,祝云会笑着说祝安是家里唯一一个有天赋读书的人,书看一遍就能过目不忘咧,多走点镖攒些钱供他读书,他们家早晚能出个举人老爷。

祝安一直觉得活着很痛苦,吃不饱穿不暖,还饱受人间白眼。

可是再怎么痛苦,他都想活着,要不然,就碰不到像大哥这样的人了。

可是,幸福仿佛就是肥皂泡沫,伸手轻轻触碰,梦就破碎了。

那天直到深夜,饭菜早已热了一遍又一遍,祝飞才背着祝云的踉踉跄跄的回来。

每次归家都抱着祝安爱用络腮胡子扎人的大哥,脸色惨白,无论祝安如何呼喊,早已经没有了呼吸,只余胸口黑漆漆血淋淋一道长长的伤口。

祝飞紧紧抿住嘴,双手握拳,眼神狠戾:“我记得那把刀,通体漆黑,寒光森然,挥刀时青光震震。”

“因为一个花言巧语的女人,哭闹着说大哥非礼她,那个人根本不听辩驳就动了手。”

“我一定会给大哥报仇的。”祝云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道,“无论天涯海角。”

一夕之间,这个祝云苦心经营,一力支撑的家,就这么散了。

祝飞归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时间越来越漫长,每次回来都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灰褐色的上衣上,血迹早已发黑,他好不在意,将抢来的金银珠宝扔给祝安。

祝安每日只能在那个茅草屋里,等着二哥回来,仿佛只要他还在,这个家就还留有最后一丝温暖。

直到前不久,多年未归的二哥回来了,他仿佛大变了个样子。

曾经的他,没日没夜苦练拳脚,每每得到大哥一句夸奖,就高兴的像个孩子;对于祝安,虽然面上嫌弃他骨瘦如柴弱不禁风的模样,但是每次和大哥归家,都会记得带一大包椰子糖给。祝安

可是现在的他,一身戾气,浑身上下散发着血腥气息,眼里只有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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