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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 花钱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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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将信将疑地看了他们一眼,拉了把椅子坐下,说道:“我对靓坤不很了解。告诉我你们遇到了什么麻烦?”  李一平答道:“我和我的这位伙伴都是老实的生意人。一路上我们老老实实地做生意。今天早上在山路上遇到一个客商,我们跟他讲了两句吉利话,他就笑嘻嘻地捧出十两银子送给我们,然后就躺在路边休息了。我们拿着银子刚要进城来,那客商却睡醒了,变了卦,大发脾气,跑到衙门里告我们抢了他的钱。衙门就派人来抓我们。靓坤知道了,就把我们带到这里来了。这原不过是个小小的误会,只怪那客商醒来得太早了。”  这是强盗间的行话,翻译出来是:他们在山路上抢了一个客商十两银子,把商客打倒在地。他们刚要走,那客商醒来了。  那领队听罢,咧嘴一笑。接着又怀疑地问:“你为什么要留着大胡子,说话的声调却象个塾馆里的教书先生?”  安小宁急忙回答:“留胡子是为了讨好他的上峰。沈先生过去在衙门里干勾当,由于钱财方面的误会,他不得不提早辞了职。掌柜的,你以前莫不是也吃公堂里的饭,这样盘问得人紧!”  “这几句话须得问清楚。”领队老大不高兴地说,“告诉你,我从不曾在衙门里干过事,正经是个军官,左骁卫大将军麾下豹骑三营的队正,正九品呢,人称刘领队。你且好好记住。噢,靓坤是你们的老相识吗?”  “不,”李一平答道,“我们今天第一次见到他,衙里派人来抓我们时,他碰巧在那里。”  领队回头吩咐道:“快拿酒来!我要与这两位先生好好叙叙。”  酒保应声搬来了一个酒坛,端出了几味菜,一面凑着李一平陪笑。  “你们以前都在哪儿厮混?”领队问。  “在蓟州。”李一平道。“但我们不想呆在那里了。”  “言之有理!”领队龇牙咧嘴地大声说道,“听说前段时间那里有个钦差甚是厉害。那人暴狠凶残,就是几天前,把我的一个朋友杀了!”  “所以我们赶着要离开那儿。以前我们总同屠夫混在一起,住在北门不远他的客店里。”  领队用大拳头猛往桌上一捶。“你们为什么不早说?靓坤那个鬼杂种根本没法同屠夫比。屠夫是条正直的好汉,只是性情暴躁点,动不动就要耍刀子。我跟他说过上百次,耍刀子是没有好结果的。可他偏偏……”  屠夫在蓟州杀了人。李一平七天前离开蓟州时将他斩了首。  “那么,那靓坤是你们行会的兄弟吗?”李一平问道。  “不是,他是独脚,一个人干买卖。干得倒很出色,但终究是个小人。你们是屠夫的朋友,这使我非常高兴。你们这就去丢一贯铜钱在银罐里,从此便是我们的新兄弟。”  李一平从衣袖里取出一贯钱,安小宁也跟着掏出了一贯钱。领队接了,叫秃子放进那银罐里。  李一平说:“我们打算在这里住上儿天,等风声平静了再走。”  “不忙,你们尽管住,就这么定了。噢,我倒忘了向你介绍了,”说着向那女子嚷道,“艳香,你过来,见见这两位客人。”  那女子应声走到桌边。  “这是我们的女管家,名叫艳香。那个秃子是我最好的伙伴,我们两个花钱从来不分的,就是这艳香,也是同享的。我手下有七十多个弟兄,也是一桩麻烦事,他们每隔一晚要来这多结一次帐。这里没有识字的人,我只得用点竖划叉来计算。那秀才倒能帮这个忙,但其他的人都不同意,大伙儿都不信他。我想你来正可胜任这份差使,你净抽半成利,自己弄来的钱也不需上缴——这个买卖如何?”  “钱倒是不差,只是我喜欢自由,自在地走动,图个耳目快活,消息灵通。刘掌柜,你听说这里又发生了谋杀的事么?”  领队将艳香推开,紧张地问:“你是说谋杀?哪里出了事?”  “我在街上听说一个有钱人家的太太被杀了,尸身扔在北门外的沼泽地里。我和我的伙伴虽也干些勾当,但决不杀人。杀人每回总惹来大麻烦,你知道我最不能容忍的便是杀人。”  “秃子!”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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