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毋临渴而掘井
人很好说话的,别人敬我一尺,我敬别人一丈;别人捧给我一簇浪花,我就还给他整个海洋。你们对我的好,我心里都清楚。你们给我一个微笑就够了,如清茶一杯,像柔风一缕,我感到温暖啊。”
左手施压,右手拉拢,这是御人之道,也是高超的官场控制术。
两人慌忙不迭地点着头,就像在水里溺了很久,突然发现一根救命稻草,唯有拼命抓牢,不肯松手。他们十分清楚,这位爷竟将这么重要的内幕在你面前透露,就是将心比心了,既然把你装心里,那就代表你是他的人,这是个质的飞跃,为他鞍前马后暂且不说,能得到他信任才是最重要的。
白道,没有黑道,依旧是光明大道;而黑道,如果离开了白道,那就是一条死道。
青蛇舞着那支黑色钢笔,胸前的两个白嫩肉球也随之轻轻摇晃,夺人眼球,皱眉道:“听刘三爷讲,对方当时闯入了五十人,杀人手段干净利索,非常职业。那个年轻人在这么短时间,就可以派出这么强的队伍,不简单啊。庞市长,这个人不能拉拢,就必须搞掉,不然贻害无穷。”
庞月明点点头,双眼微微眯起,如外面的夜色般,难以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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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风平浪静。
叶云既没有灯红酒绿风花雪月的奢靡生活,也没有竭斯底里殚精竭虑的悲愤狂歌,人生该怎样过还得怎样过,一切都按部就班地演绎着,循序渐进。即使悄然消逝了一个苏家女人,似乎也不能颠覆他的平静世界,太阳绝不会因为某某人而暗淡无光,地球也绝不会因为某某人而停止转动,如果真有这种人,那只是你在电影院银幕上观赏美国科幻大片。
世事纷繁,人却清闲。
叶云除了晨跑时会去到小西湖外,几乎足不出户,静下心来练钢笔字、毛笔字。
这是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十年如一日,书法天赋谈不上,但勤能补拙倒是真理,一个人若果每天执笔练字,能坚持二十年,即便形成不了自己的独特风格,但书法造诣匪浅,大家圣手不敢妄称,登堂入室却并非空谈。
书法名家汗牛充栋,可叶云却独爱两家,巧合的是,这两家还是君臣二人。钢笔字是临摹宋徽宗的瘦金体,瘦劲、挺拔、纵逸,每一笔撇捺,仿佛都可以看到兰叶的优雅风姿,而毛笔字则是仿效米芾的刷字,体势展拓,笔致浑厚爽劲。
写字,笔墨不必过周,以拙为巧,以空为灵,含不尽之意于字外,境界更见幽远。
今天,他只写了八个字就停笔,八个他无论如何也猜不透的字:长弓交错,遮天蔽日。
他右手举着那杆蘸饱了墨汁的毛笔,凝望着这八个米芾字,皱着眉头怔怔出神。
他一直以为,在方正汉字的曲折纵横间,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模糊,乃至淡忘。
可惜总有例外,有一件事情,却像一把无形的枷锁压在心头,让他始终无法释怀。
不是“长弓交错,遮天蔽日”这八个神秘大字,而是母亲在宁州住过的地方。
这座城市太特殊,有着母亲磨灭不了挥之不去的影迹,如果去触碰了这些陈年记忆,会不会带出一些当年的蛛丝马迹,而自己又会不会因此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追根究底,不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誓不罢休呢?
人一旦纠结于某事,将一事无成。
这是他担心的,不过,有些事情该面对的时候,是不能逃避的,练字忘心也徒然。
唉,还是去一趟吧。
他轻轻叹息,放下握了两个小时的狼毫毛笔,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
天空很蓝,如同一块遥无边际的蓝宝石,让人有种很想扔块大石头敲破它的冲动。
邮电小区的薄雾这时才渐渐散去,四周的景物像一张幻变的图片,由模糊到清晰。
叶云从家里出来,抬头望着纯净得容不下半点杂色的天空,心无旁骛,一片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