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
一夜无事。
早晨六点,叶云雷打不动地醒来。
想起那美得过于祸国殃民的妖精还在房里休息,他换不了运动服,只好将就一天,穿上鞋子就晨跑去了。
依旧跑到小西湖逗留打拳,依旧路过百年老店买早点。
不过今天有点特殊,买了两份,虽然那妖精对他不偢不倸,但他不能真就冷眉冷眼。
等他大汗淋漓地回到家时,错愕地在饭桌上发现了一张小纸条,字迹娟秀,上面赫然写着:
“丧尽天良的臭流氓:
我走了,但有些事情要郑重告诉你。
我不管你是谁,也不想知道你是谁,但如果昨晚你趁着本小姐酒醉不醒之际,而吃了豆腐占了便宜,那么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完了。
你有老婆,我要害到你家破人亡;你有女朋友,我要害到你劳燕分飞;你孤身一人,我要害到你身败名裂!
这里是你的家吧?这回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了。
不要以为我真就喝断片了,我还是能记得你长什么样的。
另,我裙子上有一些污迹,所以借了你一件白衬衫穿。你放心,等我查清了你确实没有对我进行过本小姐认为过火的行为时,我会买一件一模一样的衬衫还你。
顺便再提一句,你被子的香味,我很喜欢。如果可以,推荐一下你用的洗衣液。
一个不想再见你的陌生人
今天”
叶云看着手里这张没有几句是感恩言谢、通篇的中心思想只有兴师问罪的纸条,哑然失笑。这些冷冰冰死寂寂的语句真的跟她配一脸,叶云都能想象当时她落笔时,有多么的咬牙切齿。
这妮子十有八九是混黑的,那威胁带恐吓的口吻用得是炉火纯青,恰到好处。
尤其令叶云觉得啼笑皆非的是,这妮子的逻辑能力实在不敢恭维,她明明说要害自己或是查清后还自己衬衫怎样怎样,又署名不想再见到自己,这前后矛盾的逻辑思维,也许只有她自己才能理解得了。
走了也好,省得跟她多解释。
很多时候,跟女人解释,就是在砚池洗毛笔,越洗越黑。
叶云脱下汗迹斑斑的衬衣,露出了线条优美却不显突兀的肌肉,懒洋洋地伸了伸腰。
要不是那随处可见、怪石嶙峋一般的满身伤疤,叶云真的可以像那些流量小鲜肉,去拍一套写真。
一缕阳光恰好照射进来,停留在他脸上,如刀双眉轻轻舒展开来,如春风拂过大地。
他用手挡住刺眼的阳光,清澈的双眸中闪动着深邃、幽默的光芒,却又充满了机智。
晴空万里,天高云淡,这么好的天气,许子衿那丫头复习起来应该更有精神吧。
这丫头的智商毋庸置疑,在学校里简直是碾压式的存在,主要是看对知识点的温故知新。
叶云掩藏起对丫头的思念,灌了整整一大杯白开水,然后用衬衣擦干汗迹,任由夏风吹拂,略微休息了一下,便转身回房。
刚推开房门,异变陡生!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苏湄那妮子竟然哼着轻快小调,怡然自乐地坐在床上玩手机。
下一秒,就听见她一声河东狮吼般的尖叫,手臂环胸紧抱,吓得叶云连“卧槽”都忘了说,就连滚带爬地退了出去。
站在房门口的叶云脸上的表情像一口气吃了几十斤的黄连,苦不堪言。
我特么的,这妮子不是说已经走了吗?
叶云情绪稍定后,回想起刚才闯进房间的一幕,清楚地记得她穿着衣服啊,而且还是她自己的那条裙子。穿着整齐,她叫个毛线啊,还双手护胸?随即,叶云开始暗暗庆幸,自己只是把上衣给脱了,要是按照平时,全身赤裸面对她,不知会闹出多大动静来。
叶云舒出一口气,穿好衬衫,轻轻敲了敲门。
须臾,门里传来了很平静的回答:“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