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盟重
通常情况下都是用大刀守卫来测试,但张七觉的眼前有更好的参照物,那就是他那三级的变异骷髅,不知道这僵尸能扛住几下这变异骷髅的攻击。</br>由于之前不知道僵尸洞没了僵尸,张七对传奇轮回里能知道的怪物都做了一番详细了解,其中就包括了僵尸,据资料所说,光头僵尸虽然是僵尸里较强的存在,但是在所里的怪物里,特别是洞内怪物中属于下中流的级别,仅比最低级的骷髅要强一些,相当于一半的沃玛系怪物实力,正常情况下是能扛住变异骷髅一两下的攻击。</br>当张七把想法说出来的时候,白天立马给光头僵尸下达攻击变异骷髅的命令,结果让张七吃惊一幕出现了。</br>原来空洞眼眶的光头僵尸忽然闪着红光,那懒散耷拉着的双手像装了弹簧一样伸了出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着变异骷髅发动猛攻,这速度之快简直让张七震惊,而且攻击力强的夸张,他那三级变异骷髅,就连大刀守卫都要砍上两三下才能砍死,而这光头僵尸居然四五下就把它给挠死了,甚至连张七连忙喊住手都来不及收手。</br>我靠!</br>张七再次爆了个粗口,不过这次不是失望,而是兴奋,本来以为召的是个脓包,却没想到是个宝,虽然他不清楚这家伙到底是什么属性数值,但就凭它能如此轻松快速的击杀三级骷髅,它的杀怪速度就要比张七加上骷髅都要快的多,这样算起来,他带白天升级不但不吃亏,甚至还赚了很多,反倒是加快了升级速度。</br>可惜的是据白天讲,她的召唤术和张七的不同,并没有所谓的熟练度进化之说,不过就凭目前的僵尸强度也是够用了。</br>光头僵尸这么强,其他僵尸没理由不强,于是,张七试着用之前那个恶心的爬地僵尸试了一下,结果同样令他笑的合不拢嘴,因为爬地僵尸不但不是他想的那样速度慢,反而移动速度极快,因为它的移动方式有点类似于蛇,是游过去的,不但快而且灵巧,而且它的攻击方式也非常独特,先是出奇不意的游过去,然后一把抱住对方的下盘(腿部),然后很“恶心”的用嘴不停撕咬,不但伤害高,而且这家伙还带着毒,这毒比张七的毒还要凶狠的多,这种方式张七非常喜欢。</br>不得不提的另一种僵尸,游戏里俗称电僵尸,这玩意论攻击力远超同级怪物,如果撇开脆弱的防御不谈,那绝对是上一级别的存在,张七特地让白天试了一下,果不其然,这家伙的攻击力强的离谱,而且施法速度极快,法师用雷电术的时候还需要一个短暂的仪式,但它根本没那个过程,就好像体内就存在雷电一样,见到攻击对象就像是急着把体内的能量倒完的感觉,发射的时候像是加特林,都不知道它射了几下,反正一眨眼对方就挂了。</br>综合考虑了三种僵尸,单纯以升级为目的的话,电僵尸是不二选择。</br>既然有了僵尸这个bug,那他的方向和战略得做重新调整,沃玛怪虽然提提供的经验不少,但相比起其他高级一些的怪来说还是低了,而且以目前僵尸的战力,对付这类怪无非就是那么几下就搞定的事,无论是怪物的收益还是密度都不足以发挥僵尸的战力,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重新选择一个更高级的地方杀怪,根据比奇的怪物分布,很显然沃玛已经到达了顶点。</br>因此冲出沃玛是个必然选择。</br>盟重!</br>又称盟重土城,是所有传奇轮回里的冒险者最集中之处,也是热血之传奇的名称所指,不到盟重非好汉,没来过盟重的人就不能称为冒险者。</br>从比奇到盟重,需得跨越千山万水,深谷险滩,路遥千万里,若是骑马、步行,一来一回至少年余,而事实上,大多冒险者恰恰都是用这种出行方式,其中一个原因便是途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