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久别后的重逢
个人拿手指着这四个男的一圈,狠狠地说了句:"以后不要让我们再见到你!不然见一次打一次!滚!”
黑痔男和其他三人缩着脖子,屁滚尿流地溜出了餐馆。
看着他们都走了,高志国和几个小伙子道了谢,他们逐一从店里离去。
店里恢复了平静,林樱对刚刚发生戏剧性的一幕仍然云里雾里,摸不清头脑。这高志国咋又叫高三爷,为何这些人这么怕他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她困惑不解。
高志国已经看出了她此刻的心情,他此时仿佛变成了一位温润如玉的公子,连声音都变得似低音炮般有磁性。
他满含柔情地看着林樱,一只手不自觉地插在裤兜里(他一紧张就有这个毛病,喜欢把手插在裤兜里,仿佛要找个支撑他内心的东西似的。),另一只手摸了摸后脑勺说:“那,他,他们都滚了,你...”他想好的词竟然一下子短路了。
老板娘见儿子这副模样,立马识趣地说:“儿子,时间也不早了,你送小樱回学校,省得路上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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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高志国乖乖地像个兔子般点了点头。
林樱一再推脱说不用送,自己一个人回去没有问题,但是老板娘吓唬林樱,说怕那几个人贼心不死,万一出个好歹她可担不起责任。
林樱听此也不好再执意一行,因为她对那些人也确实心有余悸。她去里间换回了自己的衣服便向老板娘和青青谢别。
高志国跟着林樱的脚步,二人一前一后出了餐馆向学校的路上出发。
此时,路上行人和车辆稀稀拉拉,白日里的喧闹劲头去了大半。抬头望去,皓月当空,马路两边的白桦树在风中摇曳出一地碎银子。
他俩默默地走了一小段路后,林樱觉得应该谢谢高志国便先开了口:“今天谢谢你了。”
不,不用谢,都是应该的。”高志国只觉得心头一乐,这个令他朝思暮想的女孩子,像从天而降一样,来到他的身边,老天爷似乎有意给他第二次机会,他乐得不知所云。
“你家怎么在这里开餐馆,你又怎么被人称为高三爷?”林樱想揭开自己心中的疑惑便追问了句。
“这个说来话长,其实也都是靠俺爹的关系吧。”
“你爹?怪不得之前相亲时,他们说你们家在城里做生意的,可是就是开一家饭馆而已,也不至于这么大来头啊。”
高志国不好意思地捋了捋头后脑勺的头发,然后慢慢地把他家的发家史一一讲给林樱听。
若说高志国这个名字,这个城里的人可能不太熟悉,但是若提及高三爷,还真算得上小有名气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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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爹名叫高万两,地地道道的农民出身,老家距离林樱家有几十里地远。前几年在城里开了家饭店,几年下来生意做得风声水起越做越大,后来又开了几家连锁店。
靠着店的生意,高万两结识了很多达官贵人,什么公安局的,什么土地局的,什么检查院,基本都能和他家扯上点关系,这几年黑道白道都卖他面子。
高万两就高志国就这么一个儿子,更是到哪里都把他带着,久而久之城市里的有头有脸的人也认识了高志国。
这小子可谓青出一蓝胜一蓝。可他从小喜欢武文弄棒,初中后进了一家文武学校练就一身功夫。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是他利用他爹的关系和官二代商二代混到一块去,关系搞得极为融洽。
去年,他还赤手空拳把三个半夜劫财劫色的流氓打得满地找牙,并将他们送进了监狱,他因此上了报纸成了市里见义勇为的名人,也因此被人送外号“高三爷”。
听完她这一番内容后,林樱觉得之前还因为他跛脚而对他生过同情之心真是可笑,眼下看她真是想多了。
眼前的高志国除了有身体上微不足道的残缺,心智是健全的,甚至还有着普通人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