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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直取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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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步,二十步,十步。

瞧见賊军小校神情紧张的举起长枪刺来,赵云毫无慌乱,仅仅是挥动亮银枪随意一挑便将这蓄力已久的攻势化解。

武技上的巨大差异,绝非凭借一颗勇毅之心就能抵消,更何况一为步战一为策马冲杀。

兵戈相交,小校受到强劲的反震力整个人都不自禁接连后退几步,然而还没当他缓过神来重整攻势,汉将锐利的枪尖便二度袭来,轻而易举扎穿了小校的咽喉。

没有多看一眼,赵云立刻抽离长枪向前刺出,眨眼间便将賊军校尉身侧的三名亲卫刺杀。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点迟钝感,一流猛将赵云在这种强度的战役中就像是天神下凡,根本无法阻挡。

当然这也与賊军并未配备拒马长枪有关。寻常长枪说是长枪,实际上却没有多长,对付刀盾手有一定优势,可当敌人转为装备骑枪的骑军时,长枪手那点额外的攻击距离就显得毫无优势可言。

步军长枪本就没有骑枪长,而骑兵还有战马冲锋附加的巨大惯性,一枪顺势刺出根本无法抵挡。

倘若在此顽抗的叛军配备有专门对付骑士的超长长枪,那或许还有顽抗成功的可能。那种抗衡骑

军的长枪尾部插地。锋芒歇指前方,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就宛如一只全副武装的刺猬,便是赵云这等马战无双的悍将也不敢随意冲阵,只可惜賊军并未配备此等杀器。

事实上留于此处没有参与攻城的賊军精锐从一开始就只为掠阵,作用于在杂兵主力之外呐喊助威、遥相监督。

这支在必要之际才会出手的嫡系在安设之初就没想过抵抗铁骑。

即便早知镇压军中有数千骑兵,但张纯不认为骑军这种娇生惯养的老爷兵能挤在一处不大的营寨中。

毕竟叛军里就有一支由乌桓人组成的轻骑兵,这些骑兵战力固然强大,也确实很难伺候,除却高补给之外还不能挤在狭小营寨。对此乌桓将领的解释是骑兵乃是百军之首,出则在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隐则也该驰骋广袤草场,再不济也得是平坦旷野,绝不能被围在营落之中。

从接受了这种说法开始,张纯一见营寨便会否认其中藏有骑军的可能。

殊不知这个想法非常可笑,游牧民族天性散漫不具备纪律性,而王耀的军队又岂会如此。偌大个营寨想放什么兵种还放不下,只要训练到位,莫说骑手便是战马都能乖乖听话,哪有什

么硬性要求。

“骁骑营,勇当先。

平賊寇,定汉天!”

“扶正道,匡义理。

踏不臣,卫民间!”

“挺长枪,同敌忾。

蹄向前,勇当先!”

齐齐吼出嘹亮的军歌,两千铁骑紧随赵云之后杀入賊阵中,当即便将叛军仓促列成的阵型冲散开来。

此军所有骑士都披戴有袖筒铠,相较于重骑兵而言也仅仅只是军马未披甲胄。如此一支中装骑兵经过充分助跑后的冲击力可想而知,绝非寻常步卒可以抵挡。

两军刚一接触,便有许多賊兵被活活撞飞,其余的兵卒不是被骑枪先一步挑翻刺死也就是被后来的马刀斩死。

冷兵器时代,骑军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步卒配备上专门武具或许还能与其周旋,但在机动力和攻击距离都远不如骑士的时候,战局将毫无疑问的演变成一场屠杀,这也很正常,毕竟培养一个骑士所耗费的资源足以训练出四五个精锐步卒了。

“杀啊!”

骑兵们神情狰狞,在操纵战马的同时挺出长枪,都无需用力,只要对准敌寇在巨大冲击力的作用下就能轻松将其刺个对穿。不过对穿固然痛快却是下下之选,因为如此不便甩去枪上的敌军尸体,从

而致使己身只得丢弃骑枪换上马刀作战。

最佳的方式还是戳头或者脖子,一枪下去不爆也断,绝不会影响第二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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